交通秩序才會變好,還可以降低失業率。一舉數得,

hero168168 wrote:
如題:行車紀錄器已經...(恕刪)
expert330 wrote:
違規的如果叫倒楣鬼,那守規矩的就叫做白癡?
違規如果會讓交通更順暢,那守規矩就會讓交通打結?
現階段開放"闖紅燈"就行了,獎金5-10%就好,以上傳時間最優先者為獎金核發對象.
重複檢舉這部分可以從上傳系統解決,比對車牌 日期 地點很容易就能發現;
若真不幸同一違規被重複開單,300%能申訴成功.
依經驗法則,極力反對檢舉違規的人,本身習慣都不怎麼樣!
說白一點,90%就是慣犯型違規當事人.
習慣性併排停車下去買飲料吃晚餐(管你是不是雙向單線道)
習慣性紅燈慢慢滑過停止線搖頭晃腦,左探右探,沒車!油門一摧GO(會看還算好的)
習慣性前面大排長籠,跨越雙黃線衝到最前面
(對向來車全部給我讓開,大燈喇叭並用,不讓就跟你對峙)
違規達人也別砲我正義魔人,假聖人,完全沒違規騙校A?
假若我違規也歡迎拍到我違規的人去檢舉!...(恕刪)
Jin靖 wrote:
我對你上面說的是沒甚麼意見,不過下面這段說的這麼瀟灑,車牌號碼呢?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