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huang wrote:
看你的舊文,你也是個檢舉老手了吧...
你車上也有行車紀錄器啊
依你的標準,這種下閘道不打方向燈的違規,都應該要檢舉
你的行車紀錄器應該也錄到不少喔,想必你也檢舉了不少喔
貼幾個你以前檢舉成功,切入砸道沒打方向燈的例子來瞧瞧好嗎?
不然我真的搞不懂你分辨事情輕重的標準在哪裡
不敢稱老手啦,
反正錄的到車牌就檢舉而已

還有,
交通規則裡面寫的就是標準,
不是我說了算,
這個答案你有滿意嗎???
還有,
自己搜尋一下例案很困難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795722&last=36577992
CrazyShark wrote:
還有,
交通規則裡面寫的就是標準,
不是我說了算,
這個答案你有滿意嗎???
...(恕刪)
我還真的不滿意,好失望,我以為你是個100分的正義使者,回答怎麼會這麼掉漆呢????
我還以為你會貼上很多個你的"切入砸道未打方向燈"檢舉紀錄給我看呢....
我說的標準是,你言行一不一致的標準,不是交通規則的標準。
你大聲的要求別人必須檢舉"切入閘道未打方向燈",你是否也用相同的標準要求自己,把你錄到的類似違規都拿去檢舉呢???
如果要求別人自己卻做不到,是不是叫做"言行不一"呢???
就好比,假設喔,我自己不打方向燈,卻在網路上指責別人不打方向燈
有人質疑我言行不一,標準何在??
我裝傻,回說"標準喔,標準就是交通規則說要打方向燈"
假如我這樣做,我真的會覺得我好可恥喔!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