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到亂丟菸蒂,新竹縣環保局竟說無法處分??

不用擔心~~

我檢舉的案例~~是無法可管

除非有後座那位的個人資料

所以後面或是副駕駛座的可以隨~~~便~~~丟



因為.........太多人要獎金了..
他們都發到沒錢了..
當然跟您說...不算
這個機制其實也有點奇怪...因為若同一人..在同一地..被二台以上舉發..
那只能罰一張單..那請問獎金是應給誰才對呢?平分?是否又有爭議...
所以乾脆說...沒連續動作者..不算數囉
行車違規被照相,罰單都先寄給車主。若不是車主,再由車主申請移轉給駕駛人。

行政罰法#10
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發生,依法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事實者同。
因自己行為致有發生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事實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若引用這條去加給車主防止乘客丟垃圾的義務而罰車主,再由車主去移轉給真正行為人(搞不好丟垃圾的乘客也就是車主),這個問題就破解了。
行政機關種種因素的怠惰,總是要有先行者去衝了。
沒問題!幫你轉po監察院
應該可以嚇嚇他們了

mephone2 wrote:
因為...........(恕刪)

以先送件者為主 :P
今天才錄到有人丟菸蒂
正在想要不要檢舉(不為獎金.只想讓環境更好...)
沒想到看到這篇

原本在想要為了使該人受罰
確可能受到該人的咒罵.可能連祖宗十八代都要被詛咒!
將來他可能每次在車上要抽菸時就會咒罵你一次
而且檢舉似乎勞心勞力卻不一定能成功!
想想還是算了!
不需要管這麼寬!
只要自己做好就好!

bbken20 wrote:
只要與我敘述的內容符...(恕刪)

我已經跟電視台說過會帶此影片上節目
不過是否會當成題材撥出則還要跟編導討論
預計播出之前會告知您的 感恩

bbken20 wrote:
今天忽然想起年初有檢...(恕刪)



厚~~~~

好險沒罰
檢舉達人都是花費幾萬元的攝影設備
解析度比行車紀錄佳

重點是「拍攝是否清楚」
因為影像若有爭議
必然會走上複查、訴願、行政訴訟的路子
那是很麻煩的事

將心比心
如果你是承辦人員
你也不會處罰「有爭議性的案件」

bbken20 wrote:
今天忽然想起年初有檢...(恕刪)

地點:湖口交流道前
今天也拍到丟菸蒂,有很清楚看到手伸出來丟,要是官員又要推拖丟出來的東西無法辨識
那我也沒辦法了
http://youtu.be/SYVRLUJPx1M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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