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把他糾出來,愛出名就讓他出名一下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evilhacker wrote:
我沒再玩BB槍,但是...(恕刪)


他應該是要說10(m)米遠
100m/s(初速)
100km(公里)

(外出請以槍盒或槍袋包裝攜帶,切勿耍帥裸槍攜帶,引發民眾恐慌騷動因而報警,自找麻煩!)
讓我想到之前被超車就下車一副要打人的影片~ 還很多人為種人說話
台灣不正常的人很多~哪天人還沒打到就先歸天了~
話說~ 看來有人對台中很不爽~
其實台中治安並沒有比其它地方差~只不過主政者得罪媒體,又不會宣傳 ~才會被誇大~

看他的身上有配戴類似識別證的東西,不知這樣是否能縮小警方追查的範圍?
幫推一個

還沒上新聞?
還沒上新聞?
還沒上新聞?
還沒上新聞?
還沒上新聞?

se3p wrote:
其實對方拿槍不管真假...(恕刪)

剛好招個手被當挑臖 直接被幹掉 傻傻的你 走為上策
黃金獵獵犬 wrote:
如果在正前方就直接撞下去了阿...正當防衛麻­...

按依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其成立的要件有三,分有「緊急防衛­情況存在」、「緊急防衛行為實施」以及「出於防衛意思而為防衛行­為」,前兩項為客觀要件,後者則為主觀要件

別亂教...
正當防衛的情境必須要 <現在不法之侵害>
他沒拿槍指著你 你直接把他撞下去
到時可能正當防衛不成立
反到吃上一條傷害罪
沒有抽出長槍 氣就差了....

最少我也看到 A把B的車 打成蜂窩... 但是兩人都沒事... 就像看電影情節一樣... 哈哈哈....
自大多一點叫做臭..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但隨便起來不是人~ 男人要有肚量也要能體諒,真萬不得已也要懂得原諒~--- 佛祖點化世人講究機緣,禪機一過,緣即
看有些人在那邊嘴炮
在路上見到有人亮槍,不論真假,當下你不會怕?別唬了
bb槍打到也是會痛得
上次騎車在淡水看到兩台摩托車雙載衝很快
想說這四個老伯是怎樣這麼趕時間
結果堵在一台車子前面亮槍把車內的兩個人押下來
當下心裡想說:靠北被掃到怎麼辦...
還好那兩台摩托車應該是便衣警察
真可怕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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