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政府開放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台灣的交通能有立即改善的效果,為何不開放???


天空另一邊 wrote:
就是有這些會違規的人,心里有鬼才會說什麼造成社會、政府成本與亂像增加,你們違規就不會造成社會與政府成本的增加嗎?
被酒駕違規撞死的人活該嗎?

才會說這些543反對取締的話
我支持全民一起抓違規,大家一起提升生活品質與降低違規駕駛的肇事率

每次開車總會遇到切到對向車道危險駕駛與違規停車,或轉彎不打方向燈,不然,就是機車亂騎換車道等等
甚至,有些汽機車駕駛抽煙或吃檳榔,亂吐檳榔汁,隨手丟煙蒂與檳榔渣

大家出國常看國外的駕駛至少有8成的人很守法(我還沒看過開車抽煙,中國除外),看 看我們才覺得台灣自由過頭,大家法學素養普遍不夠,尤其,是那些立委,只會瞎說一些有的沒的
...(恕刪)

應該把所謂檢舉獎金全部刪除才對
有些人不務正為,專門幹見不得人的抓耙子達人
躲躲藏藏地偷拍,令人看不起
然後又拿人民納稅錢當獎金
linpredator wrote:
一件獎金算300就好...(恕刪)

怕花錢 把一件改為3元 應該也有人會作
我說那啥⋯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nk578 wrote:
別傻了我之前有檢舉違...(恕刪)


如果是靜態的違規停車,我照這裡教的方式去檢舉,還沒有失敗過;與您分享。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40453033&CtNode=62861&mp=108001
保証兩個月內立即改善

但是這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

還沒開放就一堆人拿著行車紀錄器當令劍

真的很難想像如果修法通過會有什麼後果
我覺得很可行!
好想法!!!!
但檢舉一個獎金5元
普通違規1元

以上都是新台幣單位
全民公敵'''''還是

全民皆敵

都無用罰款

違規者:吊照吊牌

撞傷:加鞭刑

撞死:餵鯊魚
此串可以看出哪些人痛恨違規
那些人不違規會死

喔對了,有沒有檢舉獎金對我來說無所謂
只要警察大哥們可以真的開單寄出就好了
在高雄檢舉好像從來沒看過類似證明有檢舉的影本回復
基本上都是沒有回應
到底有沒有開單也不知道
linpredator wrote:
你有他車牌號碼也沒用...(恕刪)

有沒有必要 把反對的人 扣這麼大的一個帽子......
那我要不要也來扣一個贊成的人一個大帽子 讓此大樓失焦哩......
哀.........
反對的人不代表 就一定會違規 天天違規等
然而贊成的 也不見得 都不違規
如果要認真的抓違規 車一上路 就可以抓出違規了 光一台車要上路 就有許多問題了 更不用上路守秩序的問題
這是一個朋友跟我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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