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哥 wrote:我的保險公司說,對方不願賠,所以保險公司給我3各選擇:1.各自處理→變成我用自己車體險處理,會在保險上留下肇責3年記錄。就是息事寧人就對了2.釐清肇事責任各自賠償對方。3.主張我無責,跟對方進行訴訟。保險公司這件案已經給我拖很久了,我在3/29要作出決定。各位能給我建議嗎? 只有強制險,沒有第三責任險?
再給樓主一次機會,你會選擇讓他嗎?就算是你全對,車子刮了傷了倒楣的都是自己,因為不可能換台新車給你,讓一下不會怎樣的,有一天換做你一直打方向燈,你希不希望有人讓你?就為了一個讓不讓後面這麼多問題,CP值真不高。
海哥 wrote:我的點在於我不爽他硬要擠出來啦~不讓位有錯喔?它要切出來應該等人家讓它吧?事實也證明是從我中間擠下去的(車身擦痕)然後筆錄還亂講~因為完全不合理~...(恕刪) 只能說你是爲你的行為付出代價,前方都堵住了又何苦硬要把門關到一點空隙都沒有呢?倒楣了吧…!
這看起很像對方的過失不過樓主已經跨越車道線了這就會有模糊空間可以灰不過我還是建議應該是對方全責才對先跟保險公司再溝通一次如果保險公司願意以對方全責先以車體險賠付你的車損再去跟對方求償前提不能算你肇事紀錄加費這樣還可以考慮明年繼續續保這家公司如果這家保險公司硬凹那就去申請警方道路交通初步分析研判表這東西可以當作第三方公正憑證如果此份文件沒顯示你有違反交通規則保險公司是絕不敢算你有肇事紀錄的由於這家凹太兇明年就轉保別家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