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enjhe wrote:
當天下著細雨,在國道3號時速100
請問假如當下發生碰撞在法律上是誰必須要付最大責任
...(恕刪)
影片的第5秒
原po開始變換車道
影片的第8秒
前車開始閃方向燈
個人的解讀是
原po原本是嫌前車慢,左側車比前車更慢無法超
想從右側超他
到右側後,前車閃方向燈
原po以為前車只是想變換一個車道後繼續直行,所以沒有馬上煞車
沒想到前車的目的是下交流道,嚇了原po一大跳,才開始煞車
其實在一開始時,原po不要開太快,不要想從右側超
就可以避免這樣一個危機了
以上純假設,不涉及誰對誰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