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被對向左轉車撞~~

有一種車更討厭 就是從中線直接併排左轉 而且普遍都是速度快急轉 來不及轉就下一條轉 增加別人的危險
這種車行車紀錄器拍到可檢舉嗎?

ttem wrote:

十字路口車禍除非一方明顯闖紅燈
否則到警方鑑定下來都是5:5



警方有何權鑑定?

綠燈直行車輛 路權最大

最多5%~10% 應注意未注意



這應該是左轉車的錯~
但保險會怎麼算責任就不一定了~
不過駕駛的時候,
遇到有視覺死角的情況~
還是煞個車,提防意外~
畢竟,你尊守交通規則,不能保證其他人也是....
樓主完全站的住腳,轉彎車本來就應該禮讓直行車,但看樓主行進的路線跟可視的範圍,如果踩下煞車應該可以躲過這次的碰撞,因為你做的一個假設,假設他會知道他是轉彎車,所以他一定會讓你的假設,但假設失敗.

即使轉彎車責任歸屬100%,但我也一點都不想用自身的碰撞來測試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的這個道理.即使證明了,還是被撞了.即使他都要賠你了,但難道損失的時間他能賠你嗎?

路上太多人想死了,這些想死的人往往透過犯規的行為體現在馬路上,他們該死是他們的事,但我們絕對不要成為成全他們犯規的助手,他們全錯,我們也沒啥好處.雖一點,還不見得他們全錯.

因此遇到這種狀況有兩種處理方式

1.路權歸我,油門給他催下去,不用怕,即使車禍我也沒錯(結果是車毀廬不完,但得到了我是對的偉大名聲)究竟得到對的偉大名聲有什麼好處,就是網友肯定挺你,我也挺你,但修車談判保險還是要自己來喔.

2.路權歸我,但為求保險,即使我對,因為左側有車擋住我,我也是出來才看到他,相當有可能他也是突然才看到我,即使他知道他應禮讓你,但他也來不及煞車,所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煞再說.(他錯,我還是對,大家平安無事)


我會選第二個.

直行車優先
但是路口本來就應該降低車速
還好人都沒事平安就好

jimmmij wrote:
雖然說直行車有路權....(恕刪)



就是放任路權混沌不清,才會導致台灣交通亂象

綠燈當黃燈開?交通不亂才有鬼

如果台灣法規連綠燈直行這種最基本的原則都沒辦法100%保障

那簡直是沒救了


Feist203 wrote:
防衛性駕駛阿你也可以...(恕刪)


你講的最忠懇
雖直行車有絕對的路權...我也讚成各賞50大阪先
各賞50大阪倒不是誰是誰非的問題 直行車部份明明是可以避免車禍的 但是 完全沒去閃掉(例如行經十字路口放慢速度)
有絕對的路權庇蔭著並不表示就可以不用防禦性駕駛...所以賞50大阪

個人看法 請勿筆戰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注意到內側車道左轉待轉車輛 camary前面那一台?
他從外側車道直行道路口才切入內側準備左轉
他也影響到了對向左轉車輛的視線
所以才有視線死角導致那台白色車輛以為對象沒來車來不及反應
雖然他可能沒有責任
不過馬路上多的是這種要左轉不乖乖先在內側車道行駛只因為他不想排隊

david1966 wrote:
你講的最忠懇雖直行車...(恕刪)

我滿同意你說的,各大50大板是指車禍發生的原因,雙方都有責任。但發生車禍後,責任的分配,就不會是各50,左轉車的責任較大,要賠的比例應該要增加。
一堆人似是而非自我見解的理論

"直行車無敵"??

下次經過路口見人闖紅燈麻煩用力撞下去

按照此邏輯絕對沒有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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