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分真可怕 wrote:留著柴在燒~不怕沒青山回家看我怎麼婊你.......(恕刪) 婊我幹嘛,要婊的是樓主~像這種影像模糊不清,對方騎私人機車非公務車的狀況,通常只有提告才能處裡,可是樓主會冒者跟對方再起衝突的可能?或考慮到走法院所付出的成本我猜不會走法院
我講一下我的看法小鴨一開始並沒過慢是經過平交道 他停看聽 這是正常 (別太相信平交道號誌)你太心急開始離他車近了他過平交道之後有加速但是加的很慢很慢你開始沒耐心 此時你想超他車~右邊車道卻有一台機車你應該切回來在小鴨後面逼因為你按喇叭時你車子開在兩車道中間這樣機車一定會誤會你是要他讓你才好超車(你確實也要想超~被機車擋住~但你開在中間按喇叭別人怎麼知道你腦中是想B誰..)但被按喇叭就這樣也太GY另外與其事後檢舉或索賠不如當場直接跟對方橋 (如果你有信心會贏)事後就算找到人對方一定也是一副皮樣或找關係不如當下你弄完他(開車撞也可以) 就開走事後等他來找你索賠時你再裝皮這樣心裡也不會壓著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