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紅線被檢舉後怒停在別人家門口

glory89 wrote:
我是沒必要把自家門口劃紅線
畢竟我也是有朋友來,可以暫時把車停我門口
話說有人說車庫前讓人停沒違法
所以我也是可以停對方家門口??

我想不出來為啥就是不會互相體諒,總是要讓自己方便,造成別人的不便(恕刪)



樓主這兩段話不就自相矛盾了嗎

因為你似乎認為這個位置只有你/朋友需要的時候能停,所以其他人就不應該停這個位置?
這個情況就只有1.劃紅線大家都不要停 2.維持現狀看誰運氣好先停先贏

當然若你已有車庫還要把車放在外面佔位置/停對方家門口
除了被鄰居看見會在背後說你自私貪心之外,還真的是無法可罰
畢竟公共道路本來就是大家共享的停車空間
這是不涉及違法的道德問題

只是既然你都有車庫可停了
門口讓他人停車有何不可呢?
大家互相尊重留個電話方便通知移車就好了嘛

如果別人停車不留電話影響你出入,確實是造成你的不便
但你不讓別人在合法的停車空間停車,不也是因此造成他人不便嗎?
感覺樓主就只是想霸佔自家前面的停車位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不給人家停還捨不得畫紅線
跟我現在差不多

不過溝通過是有好一點~但還是要常常叫別人移車

哀~哪天可以跟日本一樣壓?!

一車一車位-沒有車位必須要租車位證明才能擁有或購買




之前發表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976368&p=2
小黑B E90 LCI 330I >>>> 小灰W Focus Wagon

glory89 wrote:
各位好:想請各位看看...(恕刪)



寫公文請縣市政府交通處來自家畫紅線.
並不是有沒有劃紅線的問題,畫了紅線他們還是停紅線...當作自己家停車場...
打了1999,說是我們壞鄰居...自己家有車庫...改建成不能停車...
如果暫停一下...都還好講話...但就是停過夜...好幾天...
找警察再來規勸阿

給他個罰單一張也不錯啊^^


glory89 wrote:
各位好:想請各位看看...(恕刪)
台灣就是臉皮厚的是老大啊!因為大家都比較厚道,
歐美國家的人民相對來說較為強勢,比較會用行動保護自己的權益,
這也是禮儀之邦的缺點之一。
版主要小心喔,上上個月我們鄰居遇到瘋子(類似的事情),他只是好言勸對方停別地方,隔天早上他自己的車被對方燒了!!!非常誇張

glory89 wrote:
我們已經勸導過了剛開...(恕刪)

faceless18 wrote:
之前不是有討論過一大...(恕刪)


你是好人 快公佈你家未置這樣大家就知道停車在你家門口肯定沒事也不會被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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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情況我遇多了 我店門口2側是機車格 就是有人直接停在馬路上 (機車格外直接庭再馬路佔據一線道)

請他不要這樣停對方還說馬路是你家的喔 好笑的是警察局還有交通隊都在我對面60公呎處 這些警察就算看到違規停車,逆向停車,並排停車,也是完全不裡會當作沒看到.就算檢舉也沒用
我來至網路
我的車庫外面是我進出的地方
有停車當然就違反56條第1項第5款
我朋友停當然OK阿,朋友在我家,我要出去叫一下馬上開走讓我的車出去,甚至朋友拿KEY給我,讓我開他的車子出去

別人要停車,若有講說是誰,我沒有要出門當然歡迎來停
問題是不來講,不留電話,你覺得該怎麼處理?

剛才找了法令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想,你應該是沒車庫吧!!


spindance wrote:
樓主這兩段話不就自相矛盾了嗎

因為你似乎認為這個位置只有你/朋友需要的時候能停,所以其他人就不應該停這個位置?
這個情況就只有1.劃紅線大家都不要停 2.維持現狀看誰運氣好先停先贏

當然若你已有車庫還要把車放在外面佔位置/停對方家門口
除了被鄰居看見會在背後說你自私貪心之外,還真的是無法可罰
畢竟公共道路本來就是大家共享的停車空間
這是不涉及違法的道德問題

只是既然你都有車庫可停了
門口讓他人停車有何不可呢?
大家互相尊重留個電話方便通知移車就好了嘛

如果別人停車不留電話影響你出入,確實是造成你的不便
但你不讓別人在合法的停車空間停車,不也是因此造成他人不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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