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如whaterr4大說的一樣
地檢署跟法院分不清還以為是判決書
一個緩起訴,一個不起訴
和解過程中難道都沒學到這些法律名詞嗎?
Finepix~鋼 wrote:
時到時擔當,沒米在煮番薯湯
總比有些人出一隻嘴的好,我敢告就是有十足的把握
porco0857 wrote:
呵,有結果要講哩,不要被摸頭了,大家等著看~~
果然被摸頭了
好像連自己被摸頭了都不知道.....
有結果也不講,應該是知道此非判決書且對方皆沒事(檢察官應該會向你解釋才是啊),所以才不更新的吧
照片甚麼都不重要了啦
上新聞了~~警察大人們會重視這個案子的
我乾脆幫鋼哥更新那棟樓好了,不用謝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