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希望警方與媒體可以趕快進入調查除了司法以外媒體是台灣司法防線的最後希望了建議開版大可以去各大電視台的官網留言趕快把拿槍恐嚇人的壞蛋繩之以法無論是誰的錯拿槍恐嚇人就是不對!!!!!!!!!!!!!!!!另外一題媽~~~我上電視了~~~我在第7頁唷 ( 向螢幕揮手中 )
josew wrote:要是我就直接撞下去了不過...台灣就是這麼可悲在美國只要外人踏入自己的土地 就可以開槍把對方射殺...且這是正當防衛!!! 是不會有罪的!在台灣還是有可能....有罪...(恕刪) 在台灣不是可能有罪是一定有罪防衛過當過失傷害過失殺人隨便選一條吧
在國外,撞下去,因為是正當防衛,所以不會有事在台灣,撞下去,說不定拖車司機還會被判得比較重我朋友就是個例子,因為幫人協調時被對方痛毆大家都有看到是對方先動手,有人證但打人那方竟然也去驗傷控告我朋友傷害罪結果台中地檢署某檢查官就以傷害罪起訴我朋友...還有之前一個社會新聞的案例一輛車撞到闖紅燈的機車,判決結果機車要賠汽車但機車竟然也去告汽車過失傷害,居然也成立而且還被判刑一堆人都說撞下去,事實上撞下去事情才大條不如跑為上策因為台灣的法律早就被這些恐龍法官、檢查官給玩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