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子擋拖車?(1/30環快所拍到的記錄)

這畫面沒上新聞 代表記者都睡著了 太誇張了吧!
沒記錯要是真槍被抓到不是罰很重??

我就有同學的叔叔因為拿散彈槍抵人家的頭

被偷拍下來...搞到現在在跑路的

現在都這麼囂張喔!!!

還好才第五頁
應該算前面了~

卡位卡位~
===========================
剛剛明明就顯示第五頁~打字慢一點一下子就飆第七頁@@
這是什麼社會??
黑槍氾濫
以後在路上 拼誰的火力強大 AK47 到時候都搬出來

警察 警察
網路巡邏的警察
抓援交 釣魚的警察

去查這個案子
治安這麼差 .. 連槍都出現了!!

這樣以後出去不都提心吊膽的

快點上新聞,來看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情..
+1
希望警方與媒體可以趕快進入調查
除了司法以外
媒體是台灣司法防線的最後希望了

建議開版大可以去各大電視台的官網留言
趕快把拿槍恐嚇人的壞蛋繩之以法
無論是誰的錯
拿槍恐嚇人就是不對!!!!!!!!!!!!!!!!










另外一題
媽~~~我上電視了~~~我在第7頁唷 ( 向螢幕揮手中 )

josew wrote:
要是我就直接撞下去了
不過...
台灣就是這麼可悲

在美國

只要外人踏入自己的土地 就可以開槍把對方射殺...且這是正當防衛!!! 是不會有罪的!

在台灣還是有可能....有罪...(恕刪)

在台灣不是可能有罪
是一定有罪
防衛過當
過失傷害
過失殺人
隨便選一條吧
在國外,撞下去,因為是正當防衛,所以不會有事
在台灣,撞下去,說不定拖車司機還會被判得比較重

我朋友就是個例子,因為幫人協調時被對方痛毆
大家都有看到是對方先動手,有人證
但打人那方竟然也去驗傷控告我朋友傷害罪
結果台中地檢署某檢查官就以傷害罪起訴我朋友...

還有之前一個社會新聞的案例
一輛車撞到闖紅燈的機車,判決結果機車要賠汽車
但機車竟然也去告汽車過失傷害,居然也成立而且還被判刑

一堆人都說撞下去,事實上撞下去事情才大條
不如跑為上策
因為台灣的法律早就被這些恐龍法官、檢查官給玩死了

台灣的治安是好是壞~~
應該是每個小老百姓都要關心的問題吧...
這種畫面應該是越少出現越好~~
該處理的機關好好的硬起來吧...
不要只關心選票不關心治安...
這樣才對吧~~
還在過年治安就不是很好,讓人,郝市長,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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