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ujung wrote:那行車紀錄器或裡面的記憶卡有可能保持完整不變形嗎?......(恕刪) 現在記憶卡做的這麼小,防震,耐摔,抗壓,還防水呢...曾有一次數位相機不小心意外掉到水池裡,撿起來...相機當然是廢了~不過好在,記憶卡裡頭的照片一張都沒少...(還好~)就怕這回的山崩,遇難的車上有裝記錄器的話,要是剛好記憶卡掉出來不在機器裡,想找到,才是最難的吧!宛如大海撈針...
野男人~Harry wrote:三鏡頭 前二後一 回原廠走線(工資4800),引擎啟動後自動錄影,車室內裝一樣乾乾淨淨....(恕刪) 走線要4800............可能是BMW的車真的很高級吧?
http://chinese.autoblog.com/2010/04/27/X170-Action-Camera-is-not-only-for-drivers-but-riders/這個也不錯阿(外國賣六千元)行車紀錄器應該要像Nissan的煞車優先系統一樣列為標配吧...想當初煞車優先系統因不能燒胎甩尾等被罵到臭頭....結果出了事了才知道他的好...
第 18- 1 條 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汽車裝設之行車紀錄器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卡或未依規定使用、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違反前三項之行為,應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這條規定的行車紀錄器到底是什麼.有人被罰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