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也看不出屋主有任何標示說會有車子進出(照片上真的沒有看到),
那麼依法合理的路邊公有地停車,有什麼不對?這是公有地、而不是私人土地。
真的需要車輛進出,可以向縣府交通局申請劃設紅線,甚至連黃色格子線都可以。我住中壢,社區地下室出口的黃色格子線(包括社區大門的紅線)都是當時我們一屆管委會向交通局由請的。
我知道透天住戶都不會喜歡別人把車子停在自己門口前,但由照片看來,
這個位置在法律上是可以停車的。
若這位被擋的住戶沒有清楚標示一樓停車、需要進出空間,
那麼這麼大動作破壞人家的車子,這種行為實在不足取。
有理先講理,無法講理,至少還有法。台灣應該要少些暴力!
f019201159 wrote:
...
只是大家如果將心比心想一想開店也是為了做生意賺錢養家...停一下可以...但是如果停一整天...希望還是不要比較好啦(恕刪)
你說得很對, 每個店家的容忍度不同
有次我去宜蘭玩, 車尾超出停車格約一公尺, 店家就出來發飆
叫我往前移動, 但是停車格前方被機車擋住, 沒法往前移動
我解釋只停三分鐘, 車上還有兩個三四歲的小孩, 買了隔壁的名產馬上走
為了那車尾超出的一公尺, 店家就跟我吵了三分鐘, 直到買完東西離開
說真的, 我不曉得妨礙到他哪裡, 而且我人在車旁, 我太太去買東西
店家就試不爽讓我停那超出的一公尺
也許他是藉著跟我吵來發洩對隔壁的不爽
但也破壞我們一家的旅遊興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