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不只發生一次連自己的親友都親身遇過我覺得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種無法明確定義的告示應先拆除其實最高速久佔內線抑或抑或超速超車(姑且去除慢速又龜佔的小白)雙方心中一定都有堅持的認知有人想,我最高速限,所以不能再有人超我車...佔超車道天經地義另一方則想,超車道就是超車道,管我開多少,檔到我就不對無奈高工局不能告訴正確大家如何使用超車道時交通禮儀不成熟的當下應先廢除超車道告示以免類似狀況一再高頻率的發生PS:閃大燈跟按喇叭真的不是啥挑釁,不然大家都在車內要靠啥提醒台灣高速公路的緊急聯絡電話實在是多到離譜
問題點真的就是後方那台車,想要教訓佔用超車道的龜速車其實真正的高手,是將任一車道都當成超車道的,還分哪條是超車道1分36秒處,還不是有一台(也是三靈)將外線道當超車道本片的機會教育:開車還是不要受別車的影響,以免惹禍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