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無邊 wrote:又不是跑到你家裡去拍...(恕刪) 我想樓主的意思應該是指,如果不小心走光,或妙齡女子穿短裙等紅綠燈,結果被拍到小褲褲,如果記錄器好一點,還可以定點放大特寫,如果當下被看光也就算了, 但如果被放到網路上,被大家看光光,請問你又作何感想呢?
如果這個問題在歐洲,那還可以討論一下歐洲人極度重隱私,連路口的監視器跟google map的攝影車都有人跳出來說侵犯隱私(雖然我真的不覺得有隱私被侵犯的嫌疑)但是這個問題在台灣,想都不用想了行車記錄器只會越來越多,絕對不會少因為台灣太多死皮賴臉說謊話的肇事者了!!台灣的治安也很需要靠龐大的路口監視器跟行車記錄器來幫助警察維護治安~
k.k2001 wrote:想到一個問題有不少地...(恕刪) 我想你說的應該不會成立吧!因為行車記錄也只拍到停車場,有人能把車開進研究室或軍營的室內嗎?通常這些除了有人刻意用針孔錄外,都會有人看到制止,而覺得行車記錄器會侵犯隱私權的,我想無非是常違規的駕駛在怕,不就是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才會怕,不做這些事怕什麼,就算你半夜野外車震,別人車上的行車記錄也拍不到你吧!那你怕的話,違規違法的事就別做!
一定要保持平衡 wrote:行車紀錄器普及後交通...(恕刪) 這位老兄把行車紀錄器講的也太神了吧?有了記錄器交通就會變好?交通好不好靠的是你我是否遵守交通規則,OK?干紀錄器啥事?有了記錄器治安就會變好?這個邏輯更奇怪!那警察的功能在哪?說到底守法才是最重要的!其他都是藉口!!!至於GGYY的畫面我無法反駁你,畫面若有爭議可受社會公允但你還是沒辦法反駁紀錄器對於交通事故及狀況的幫助及功能性這才是這個工具被創造出來的初衷到底是人駕馭工具?還是你被工具駕馭?與其為反對而反對老實說一點意義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