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人在社會上一定是不定時炸彈
垃圾
就在事發地點附近約500公尺以內就有警局,如果當時有機會的話如果板主視在地人的話,直接衝進警局去不知會不會好一點安全一點!!
正常人、善良老百姓應該很無奈在鬼島
無能力也無法有什麼作為,聽起來難過
老人、婦孺真的逃為上策(當然要報警)

法律是很死的一條線
訴訟是很漫長的,想玩死對方
本身也要有點閒+基本法學素養

前幾年說民怨也好、立委諸公已修法
交通處罰條例很多變成微罪不舉,勸導
一方面現在警察開單已不列入績效
我已經很久沒看到警察抓紅燈右轉、機車二段左轉(明新)
以前闖紅燈記點3次罰2700元(汽車),含紅燈左右轉、迴轉
現在紅燈右轉只罰600還900,有興趣的自行搜尋法規一下

唉~不小心又碎碎念了
重點是事件越多越要想想
發生在自身時,單兵該如何處置
車上該放些什麼自衛東西
不要傷害他人生命,但當我小命遭受生死時...

還有球棒有分鋁棒、木棒....配手套、棒球
那是很久以前啦~
現在只要不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東西
不做犯法的事,何懼之有
我印象中蝴蝶刀、手指虎不行,但是開山刀好像合法....
行善積德是我個人的興趣,所以扶老太太過馬路, 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逢國定假日還會多做一兩次...
在人身感受到危害,是否可以已自我防衛開車朝前方車輛狠狠撞下去!呵呵呵
希望能看到後續發展

另外..

媽我在這!!!!

kmorgan wrote:
說真的左邊車道蠻空的...(恕刪)

同意!
受害者車速不快是有時間反應往內車道切一下(後方似乎也沒來車),再車上罵一罵就好,上法院很麻煩的~

呆小蟲 wrote:
真是無言別亂按喇叭....(恕刪)


我的天啊~一開始下車時左手那個銀色的是槍嗎!!
T_S WJ
看來在車上放隻鎮暴槍真的比較適合
至少鋼彈打到人還是有威嚇效果
這年頭拍年冬搞笑郎
D大: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我的:http://s2002898.pixnet.net/blog
pond wrote:
我印象中蝴蝶刀、手指虎不行,但是開山刀好像合法....


+1,鋸子不錯,居家木工DIY都好用,被鋸子招呼到,外科要縫合比較厚工....

呆小蟲 wrote:
真是無言別亂按喇叭....(恕刪)

1:08有易大師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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