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圓滿解決~感謝各位版有積極討論法規~


garychen1024 wrote:
行經交岔路口時,畫有雙黃線及禁止超車標誌,對向有來車,前方車輛的前方尚有車輛或塞車清況下
都不能逆向超車,所以機車應該沒有路權



那機車是不是直行車呢?.....

逆向應該是"違規".."肇事主因"是因為機車逆向嗎?

"違規"跟"肇事主因"......是不同的阿...

A無照駕駛...所以我闖紅燈撞到A...A一定錯嗎...

無照駕駛是違規....闖紅燈才是肇事主因...

這裡很明顯......

機車逆向是"違規"....

"肇事主因"應該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吧....






bulibi wrote:
別再拿這條出來講了,...(恕刪)


直行車有路權,但是雙黃線逆向超車是沒有路權的

from 新竹市警察局

前車已經禮讓(禮讓車符合交互通過規則與行車禮節)..
後方車(機車)..也以知道前車禮讓轉彎車..
卻執意要超車..
坦白說..樓主超衰..

台灣的機車..不知道為何..
除了紅燈之外..總是無法停車再開..就是要鑽超..
我每天下班..出大門就需要左轉..
常常要等很久..等到有空檔..或是有禮讓車..
無論是哪一種情形..前車已經停止了..後方機車也都停下來了..
在我緩緩過半..甚至只剩下一條縫時..
還是會有機車不等的..給你熊熊超車過去..
有一次..只差不到幾公分..踩下緊急剎車..
那輛機車..用漂亮的壓車過彎方式..閃過去..

今天更誇張..禮讓車因為要左轉..比較靠內線..
後方車..一輛汽車..也是要鑽超過去..
也是緊急煞車化解..

每一次化險為夷..都歸功於緩緩左轉..
樓主開車已經相當有風度..
想趨吉避凶..那就是緩緩轉灣..隨時準備緊急煞車..
只能說..沒辦法..這裡是台灣..
警察說了不代表算數
無法和解 調解 告上去 是法官說了算
警察只是幫忙記錄 你管他說啥

但我覺得這情況 正常看到對方硬要搶著過 都會煞車
你放掉煞車滑行一定會擦到...
ivan_liao0922 wrote:
那機車是不是直行車呢...(恕刪)


影片中左方第一輛車(汽車)已經停下禮讓樓主,所以機車是從汽車後面跨雙黃線逆向超車,如果主張絕對路權的話,機車應該也站不住腳。

阿玩 wrote:
警察沒有說錯吧

確實是要主幹道的優先走

假如今天主幹道的是聯結車而不是機車

樓主還會硬擠進去嗎...(恕刪)


機車小阿

活該被欺負阿



短短幾小時
行車記錄大頭
要自爆了
就是你的錯阿,有疑問嗎?

完全靜止等機車通過在轉不行嗎?

明明是四輪硬要緩緩的逼停,導致機車閃到對向去,一堆____說什麼逆向
所謂逆向是我今天在單向道逆著騎,或是從頭到尾都逆著騎
為了閃車到對向去叫逆向喔?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依照你在巷子開車的速度,沒撞到行人算是大幸;比起保險桿擦到一痕而已。
ivan_liao0922 wrote:
那機車是不是...(恕刪)


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這道理我懂。
可是轉彎車要怎麼禮讓逆向車呀?

在該機車出現在畫面的前一秒,該機車早跨越雙黃線與轎車併行,而事主的視野也只能看到轎車,看不到被轎車阻擋視野的機車吧!

如果事主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話,那台機車違規跨越雙黃線逆向,行經路口未減速,看到前方有車輛仍不減速,試圖鑽過去的行為可以叫做故意嗎?

如果各位走路過這種馬路,遇到這種自目機車駕駛一樣會被被撞上的啦,行人一樣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被撞嗎?

小弟認為,機車車主的騎法根本不在乎前方會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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