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錄到一個駕駛從駕駛座走下來並在路邊吐檳榔渣..寄到新北市環保局檢舉過後的回覆是"經查證無法確認違規行為人為車輛所有人"所以查證不通過我的疑問是很多人的車子都是登記在老婆或是媽媽名下..但是丟菸蒂或是吐渣的違規行為人不一定是車主那這樣不就都罰不到?還是新北市環保局的公務員有便宜行事(不是針對公務員,我們家也一堆公務員)..還請板上的大大釋疑
jeep203 wrote:之前有錄到一個駕駛從...(恕刪) 你好其實這就是法規的盲點.換句話說就是看人不看車.也就是駕駛非車主死不承認你也拿他沒辦法.當然除了修法.這事情我碰上了我當作沒看到.有時想想還是省點力氣吧
我只能說那是環保局的推詞應該是去年吧...我收到一張罰單,說我開車時丟菸蒂我心想...怪了,我又不抽菸,哪來的菸蒂,去申請影片來看才發現那是我當時借朋友車子時他丟的環保局執意要罰,我當然拿著影片去跟我朋友要錢今天就算車子不是你本人,環保局罰車子所有人,他可以去跟當時借車的人要錢就好了如果他這樣不罰,那真的雙重標準還是今天環保局心情好就罰,心情不好就放過對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