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家的錯,謝謝各位指教


謝謝大家的指教


是我們家錯了,出車禍的第一時間我爸有

去醫院關心,當事人意識清楚,聽說是腳

比較嚴重,希望他沒事,因為我不在場,就

跟各位一樣看影片,誰都不希望車禍發生

這影片po上來不是要取暖,只是希望類似

的車禍不要再發生,機車跟汽車的車禍

機車有路權,汽車自然責任歸屬大,總之

祝各位行車平安

Ps:另外手機確實是駕駛拿的,手也放在手
把上後坐的手在駕駛背上,手機也是駕駛
的,這不用爭了...但這樣會不會影響責任歸屬的部分就不清楚了
文章關鍵字
按照台灣法官的判法

令尊可能也會有責任

應注意而未注意.........
各人造業各人擔...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的!!as same as L.O.V.E

q693sinta1 wrote:
http://www...(恕刪)



我是覺得...如果樓主的爸爸左轉時先禮讓影片中那兩部直行的摩托車先行,是不是就有可能不會有事故發生呢?

雙方都有錯,機車騎士不應該騎車時手還拿著電話....
我覺得令尊在轉彎時不夠小心


畢竟直行的路權比較大,那個紅綠燈又沒有左轉燈
機車騎士看起來應該撞得滿嚴重的...

令尊錯的多
1.摩托車速度不慢
2.摩托車剛好跟背景剎不多顏色(三角錐; 公車)
3.三菱箱型車順利左轉
4.對向有機車右轉

以下為假設:
可能上述2+3+4,造成誤判沒車直行(在安全距離內),也見到對向有摩托車右轉,整個視線已不再做前方狀況確認,當下可能頭轉向為十點鐘方向,意識下就安心左轉.

如果可以做再次確認,應該是可以避免這一場事故(汽車速度不快;是可以煞車停下的)
所以要左轉沒有停車再確認的動作,這部份也是輸面.

以路權來說,摩托車佔優勢!

肇事車道在內線快車道,這部份應該可商榷!

q693sinta1 wrote:
http://www...(恕刪)


This video is currently unavailable

q693sinta1 wrote:
http://www...(恕刪)


機車上的兩位表情好生動..

兩方應該都有錯
血染征袍透甲紅, 當陽誰敢與爭鋒! 古來沖陣扶危主, 只有常山趙子龍。 -Keep Walking-
哀。。。這有自打臉到
跑到內線
玩手機
屎了
轎車駕駛比較危險,
轉彎不禮讓直行車.
令尊是左轉車,

對方是直行車,

很明顯是令尊的錯。

不過機車騎士在玩手機,

所以倫理上來說機車騎士玩手機不對。

但是就這件事故上來說,

令尊左轉未禮讓直行車,

大概要負70%以上的責任。


而且連看都不看就轉彎,

危險駕駛的應該是令尊,

勸你趕快認賠醫藥費,

台灣醫藥費已經夠便宜了,

這在美國沒有一百萬台幣是別想走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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