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指教是我們家錯了,出車禍的第一時間我爸有去醫院關心,當事人意識清楚,聽說是腳比較嚴重,希望他沒事,因為我不在場,就跟各位一樣看影片,誰都不希望車禍發生這影片po上來不是要取暖,只是希望類似的車禍不要再發生,機車跟汽車的車禍機車有路權,汽車自然責任歸屬大,總之祝各位行車平安Ps:另外手機確實是駕駛拿的,手也放在手把上後坐的手在駕駛背上,手機也是駕駛的,這不用爭了...但這樣會不會影響責任歸屬的部分就不清楚了
q693sinta1 wrote:http://www...(恕刪) 我是覺得...如果樓主的爸爸左轉時先禮讓影片中那兩部直行的摩托車先行,是不是就有可能不會有事故發生呢?雙方都有錯,機車騎士不應該騎車時手還拿著電話....
1.摩托車速度不慢2.摩托車剛好跟背景剎不多顏色(三角錐; 公車)3.三菱箱型車順利左轉4.對向有機車右轉以下為假設:可能上述2+3+4,造成誤判沒車直行(在安全距離內),也見到對向有摩托車右轉,整個視線已不再做前方狀況確認,當下可能頭轉向為十點鐘方向,意識下就安心左轉.如果可以做再次確認,應該是可以避免這一場事故(汽車速度不快;是可以煞車停下的)所以要左轉沒有停車再確認的動作,這部份也是輸面.以路權來說,摩托車佔優勢!肇事車道在內線快車道,這部份應該可商榷!
令尊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很明顯是令尊的錯。不過機車騎士在玩手機,所以倫理上來說機車騎士玩手機不對。但是就這件事故上來說,令尊左轉未禮讓直行車,大概要負70%以上的責任。而且連看都不看就轉彎,危險駕駛的應該是令尊,勸你趕快認賠醫藥費,台灣醫藥費已經夠便宜了,這在美國沒有一百萬台幣是別想走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