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左轉的FORD MAV 與不看後方是否有來車,隨意指揮直行的警察

2013.07.11 17點51分
於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與文化路一段交叉口,
一輛FORD MAV 行駛錯誤車道欲左轉,遭警察驅趕指揮直行,
但警察未注意那輛MAV後方是否有來車,而隨意指揮MAV直行,差點釀成車禍
試問各位大大,如果真的不幸發生擦撞了,算是誰的錯啊?!
黑車的錯還是警察的錯,我會有肇責嗎?!
當下真的是超驚險的,感覺只差大概5公分就擦到了

http://youtu.be/vlfVTVL9M78
警察:真倒楣,躺著也中槍

跟警察沒關係吧!

被驅趕直行本來就該自己注意後方車輛動態!

而不是還要警察幫忙擋車吧!

發生事故跟警察也沒關係!

黑車須負大部分責任!

甚至100%肇責!

fw3369 wrote:
警察:真倒楣,躺著也...(恕刪)

這是正解~~
開車的是那黑車駕駛~並不是警察~~那個路口上下班時間不能左轉~~
總不會警察驅趕路邊違規車輛時,違規車輛切出來撞到後車也要警察負責吧~~
雖然警察在某種程度上是無辜的,但是我覺得他至少也要看看後方是否有來車在指揮前進吧,
他可以做的再更好才是
我話說完 ,誰贊成 ,誰反對?
警察指揮交通
只能告知車輛行進方向
不太可能替每一台車顧好前後左右來車

真的撞了
黑車肇責比較大
但版主也不會是零肇責
超帥的齊 wrote:
2013.07.11...(恕刪)


真是警員有過失怠職

就該好好再教育

該員警再做不好

就該辭職換他會做的工作

每項工作都是神聖的

交通指揮也是一項重要的工作

如指揮不好害人肇事,警員無罪是姑息

雖知~台灣官場官官相護已久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