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國的依據要有所[本]。

行車紀錄器上的TIMER準不準確呢?由誰來認定呢?

那有GPS的行車紀錄器上的TIMER能不能當作台灣政府機關執法參考依據呢?

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鐵證」失靈
聯合新聞網作者: 記者王慧瑛╱新竹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1月27日 上午2:15
行車紀錄器成為檢舉利器,熱心的檢舉達人「路見不平」,提供違規影像給警方據以開罰,但行車紀錄器影像不一定是「鐵證」,新竹地院就有多件翻案成功的案例。> 法官撤銷裁罰主要認為,警方等單位的測速器、酒測器等都要定期檢定,以免發生誤差;民版行車紀錄器未做校準,難保不會有誤,不能僅憑民眾提供的紀錄器影像做為唯一證據。> 去年五月,桃園彭姓婦人駕車經中山高湖口路段,一名駕駛人認為她搶先三分鐘行駛路肩,便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彭婦不服,質疑影像時間準確性,提行政訴訟。>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行車紀錄器時間是否精準,確實有疑,國家要處罰違規者,須有明確證據,撤銷了對彭婦的四千元罰單。> 法官指出,彭婦被檢舉違規時間是上午八點零四分,距開放時間只差三分鐘,而行車紀錄器時間可動手調整,單憑片面資料指她違規,無法接受。> 且詢問國道二隊及高公局北區工程處,當天七點廿分交控中心就通知中壢工務段前往翻轉路肩開放牌面。> 類似案件不止一樁。新竹曾姓男子去年四月駕小貨車行經中山高,被行車紀錄器檢舉違規行駛路肩,挨罰四千元;曾姓男子同以私人行車紀錄器精準度不具公信力的理由,經行政訴訟獲得翻案免罰。
行車紀錄器的時間是不會有標準的時間依據,

時間僅供參考, 畫面證據才是真實的

行車紀錄器時間能夠自動校時,時間才會有參考價值~

例如透過GPS或WIFI自動NTP校時~

謝謝分享~

kuanjin wrote:
行車紀錄器的時間是不...(恕刪)


台灣的行車紀錄器就是錄影紀錄器,少有其他汽車零件運作紀錄。

台灣要開發這塊[紀錄器]還可以引進不少科技來的。比如說零件運作紀錄、駕駛者動作與生理紀錄等。影片只是一個項目。

時間馬跟行車紀錄關係蠻大的,GPS上的時間較正確有跨國問題,也因為有跨國問題對駕駛者的證據力的效力要看在地轄區是否採用了。這還有待台灣立法機關與國際認證的問題囉~~

chin11072002 wrote:
法治國的依據要有所[...(恕刪)


這新聞的當事人彭姓婦人似乎有在版上討論過
chin11072002 wrote:
法治國的依據要有所[...(恕刪)


這判決蠻合理的, 警察抓違規時, 採用要定期檢驗校正的機器都還要留誤差值了, 更何況是一般民間不知哪邊生產也沒相關規範的儀器設備, 除非那路段沒有開放路肩的時段, 不然就算差3小時也沒有違規的意義, 誰知道是不是有人故意調自己行車紀錄器的時間後, 再去找別人的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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