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5月初在新北檢舉路口違規停車,警察回覆不舉發,原因是車牌不清楚無法辨識。
本人不服至署長信箱申訴,因為同樣是從行車記錄器下載的檔案,卻是很清晰,今日接獲警察電話說確實是影像模糊不清,要求本人至隊上說明,並同時抱怨至署長信箱申訴已經造成他的困擾,而且說若是他則不會檢舉,好像民眾閒著沒事到處檢舉。
本人使用的是MASIGO 538D,手機是iPhone 12 。
疑惑:1、同等狀況,台北市警會要求重傳影像檔;新北市直接駁回,無標準作業流程嗎?
2、本人當場出示手機影像檔也不予採納舉發,為什麼?
3、有人說不服可直接向署長信箱申訴,但是也有人說跟警察辯論,他有可能會洩漏你的個資。會嗎?
對方不想開單,你也沒辦法
到時出了事,就當是他們造的業
之前國道有檢舉小貨車,貨物掉落
回覆說,不舉發
「一、經審視採證錄影資料,雖該藍布係從該車輛方向飛散,但無法就此認定該藍布是該車所有,亦或是風吹至該車輛,且因影像拍攝角度無法認定該車所載貨物為何,是類違規行為以現場攔查取締為宜,本大隊將加強注意攔查該車輛依法處理,尚請見諒。」
原因說是該掉落物,不能確定是該貨車車主的物品
重點是,影片有拍到,是由貨車的貨斗被風吹落到國道
這回覆跟本就是推託之詞

其次是國道檢舉還有信箱認證問題
認證失敗是不會有通知信件
沒認證成功該檢舉不會成案
重點是要有認證,才能上傳案件
所以國道檢舉系統有BUG

還有部份地區檢舉是要有身份證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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