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就快看,繳了錢,簽完後,車主就會删文了


kubuz wrote:
這是在假設 '閃到...(恕刪)


+1

拜託法盲別出來亂鬧了...

貼法條都貼錯了....

chanp wrote:
想也知道簽了有打折
不然那些簽名的車主簽心酸的喔

樓主一天到晚見縫插針到處引戰
其心可議,還會怕別人講喔
總有一天會有報應的...(恕刪)


想也知道....

你看過條款啦??

我駑鈍,是打幾折?

賠多少錢??

我有怕你講嗎,都說只要有人因此受惠,隨便你怎麼講了

要我說3百次嗎??

動不動就詛咒人有報應,比起那些知道全面訊息而刻意隱瞞的人,誰的報應比較大都還不知道咧

東西爛跟消費者求償,還不得公開
靠政府補助苟延殘喘的爛公司
longgu wrote:
成本屬於非常敏感的BOM,可以說是核心機密的範圍。哪家公司會把自己的BOM披露出來? Microsoft? Google? Tesla? Apple? 怎麼會有這麼多天真的人啊!...(恕刪)


你也先搞清楚成本與售價的不同再來酸嘛~

ukj2621004 wrote:
如果"江霈"所言屬實,都沒事,大家可砲轟。

如果"江霈"所言不屬實,毀謗罪。........"閃到一邊"是未經查證散播不實。...(恕刪)


不知樓主哪些評論涉及公共利益了?否則何來毀謗罪的說法呢?

保密條款中每次1萬或10萬的求償金額,會因為實際求償金額根本就只要1000元而對睿能造成名譽上的傷害嗎?反倒是那些明知保密條款內容還硬說樓主造謠的大大們恐怕才要擔心自己吃上誹謗罪吧~
感覺唯恐天下不亂
首先
正常使用下 根本就不會有這些問題
30天內 按時更換 當中電池安怎了
消費者完全免責

但是 不按照規定
當然 就按照合約賠償
當中也提到 完全看運氣 有些人超過60天 檢測沒事 >>不用賠
但是 若倒楣 超過31天而已 檢測有事 >>要賠

以人的習性 一定會針對那個超過的天數去吵
就是會有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保密條款 就是為了避免這種狀況
當然就會依照情節是否重大 有1萬~10萬的金額

至於公開透明化 損壞賠償金額 基本上意義不大
一定會針對 "我只超過1天沒去換 為啥我要賠那麼多錢"
或者 提出球員兼裁判 GGR判定的損壞部分不準確
要第3方去檢測才準確 然後第3方檢測費用要GGR付
絕對吵不完

題外話
有人說 他小米行動電池 很久都沒用 都沒壞
其實 他 可以串聯N個小米行動電池 給GGR用
保證不會有這些問題出現



longgu wrote:
第一:成本屬於非常敏感的BOM,可以說是核心機密的範圍。哪家公司會把自己的BOM披露出來? Microsoft? Google? Tesla? Apple?

第二:就算GoGoRo想披露,那也得看電池供應商同意不同意。那也是有BOM保密協議的。


你是沒搞清楚,還是混淆視聽?誰要看 Gogoro 的成本了,是要知道他的定價。

xboy200 wrote:
你也先搞清楚成本與價格的不同再來酸嘛~...(恕刪)


我不是酸,這是事實。我公司就有總監在與客戶的閒聊中,把一個商品加上了一個他自以为很大的利潤後報給客戶,結果客戶直接找VP投訴,說你們的產品明明總監報的價格很低,為什麼銷售賣我們這麼貴!

BOM 是公司生存的根本之一,絕對不可洩露!
閃一邊去 wrote:
好奇,電池到底一顆多少錢

看內文,感覺有車主曾經賠到過10萬

電池有這麼貴嗎??10萬是上限嗎??

要買ggr的人要考慮清楚哦,不然不小心犯了錯還會被網內互打喔


這10萬元的價格是怎麼來的!
感覺事主沒說"睿能要我賠10萬"
都是你這個狗酸
自己加油添醋幻想出來的

好啦 就算真的賠10萬...
只要你遵守合約 定期去換電
正常使用之下 誰需要去賠償!
10萬塊的電池
沒要你掏錢出來買
用租的借給你用
月付299起就能輕鬆使用
這還不佛心!
難怪光陽生不出來...
這麼貴的電池
光陽總是要消費者自己買單
不做月租式 只做買斷式
買車也要買電池
用壞了就自己出錢
光陽哪可能自掏腰包
放11000顆在交換站上..
收個月租費還要被說三道四
瞬間明白光陽的精打細算
能當龍頭大廠果然不簡單

dummyliu wrote:
你是沒搞清楚,還是混淆視聽?誰要看 Gogoro 的成本了,是要知道他的定價。...(恕刪)


GoGoRo是賣車,不是賣電池,所以電池那是成本,不是售價。也就是說,電池是BOM!
lishen wrote:
30天內 按時更換 當中電池安怎了
消費者完全免責

但是 不按照規定
當然 就按照合約賠償...(恕刪)


這裡就出現模糊地帶了!

如果30天內乖乖換電,那電池發生故障,睿能自行吸收!這意思就是,即便經常換電,電池也可能因為「其它因素」而故障。

那苦主超過30天沒換電「導致」電池損壞的這個「導致」,睿能應該要提出說法吧!難道這次的故障不會是因為「其它因素」造成的嗎?依據苦主的說法,2/6是最後一次騎車,電量還有三格,放到2/20,然後電池就壞了?這個「導致」,我看很難有什麼說服力。
如果保密條款是:「超過30天未換電,電池一旦故障,睿能對車主有求償權」,那才是一翻兩瞪眼。

是說買台機車而已,又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還簽什麼保密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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