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要你閉嘴,你竟到處嚷嚷,來人啊....

消費者保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70001

第 五 章 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 一 節 申訴與調解

第 43 條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第 44 條
消費者依前條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或縣 (市)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https://www.cpc.ey.gov.tw/
通訊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1號 │ 總機電話:02-3356-6500 │ 傳真電話:02-2341-7296 │
消費者中心服務專線:02-3356-7706~8(3線)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調解
https://www.cpc.ey.gov.tw/Content_List.aspx?n=EA194EA0F05EFB65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可以直接向企業經營者申訴或以電話、手機直撥1950,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提起申訴。另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已建置「線上申訴與調解」系統,您可上網提起消費申訴,或者也可以向民間的消費者保護團體,例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或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申訴。
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如果沒有得到妥適處理,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第二次申訴;如仍未獲妥適處理,還可以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之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未獲妥適處理或未成立時,可向法院提起消費訴訟。

消費者提起消費訴訟,不以進行申訴及調解程序為必要,縱於申訴及調解程序進行中,也可提起消費訴訟。

消費者利用行政救濟程序,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或行政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ey.gov.tw 資訊服務項下之「消費者保護」,點選「申訴調解」,就可以進行線上申訴。





立法院 -本屆立委
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109





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
總會 ADD.10644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5樓 TEL.(02)2322-5255
法扶會全國專線 412-8518
市話可直撥,手機請加02(幫我一把)

法扶服務據點
http://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cont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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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一邊去 wrote:
電池修復??怎麼修...(恕刪)


對於不愛惜,不遵守電子零件的保養者,我強烈建議您,
遠離電動車吧~~~~~

OrzAss wrote:
自誇自己也就只能使用到行動電池這等級而已的人
你也算堪稱一絕大笑
幾百塊的東西就能讓你這麼自傲
以後拿到電動機車用上萬塊的電池
不就手在發抖了
勸~人要提升自己的等級
等級要提升才不會被揶揄...(恕刪)


你形容的這麼傳神,想必曾經你手發抖過囉

現在還會發抖嗎??還是升級不抖了

若還會發抖,看是要看醫生,還是去健身

曾經看過男車主說一顆電池重的言論,想必不是你啦


只是上傳幾張照片,強調的是小米電池品質的好

你也可以看成我自誇自傲,是手發抖的太厲害,造成你眼睛看錯嗎



要擺闊 就拿錢出來啊 不要沒錢 又想跟潮流 遜!

levy wrote:
我買的時候 15 條,有問題嗎?

電池過期沒更換造成損毀要賠償,業務也有詳細告知。

還有問題嗎?

GGR的用戶罵用戶的態度比原廠還要原廠,見識了~

閃一邊去 wrote:
一個是有愛,一個是...(恕刪)



哇~
這裡護衛隊好多啊

機車是自己花錢買的
然後買的費用裡 " 不 包 括 電 池 "?
買油車就沒事啦.....何必勉強自己........目前台灣電車還不是主流...電車變主流起碼再10年..還要看看....GOGORO需要用換電這種替代方式 表示還不成熟(等燃電或超級電容) 建議還是再等等吧(你想想買手機...電池還要用交換的你會買嗎???....又不是沒替代方案...油車)......現階段 電車就是比較貴的玩具而已

dsp9999 wrote:
這樣說 之前說換電 比較不會有電池壞 或電池衰退 有啥公司負責..
但放30天沒騎而已 電池壞掉還是消費者要負責出錢修電池 這和光陽自衝不就沒二樣..



可惜這裡已經沒有事非...
Y C-L wrote:
不討論電池所有權

只討論電池耐用度

很多行動電源,都是採用 Panasonic 18650 鋰電池
GGR也是

只是行動電源通常只串接2~4顆
而GGR串接120顆


既然都是同一顆鋰電池
為什麼不能拿來比較?

請大師開釋

另外
鋰電池一般可以承受300次深度放電(至少)
該消費者一次就掛點...安慰

沒記錯的話GGR電池是43.2V

一顆18650標準是3.7~4.2V、串120顆....????









你有聽過什麼叫做併聯嗎?

閃一邊去 wrote:
你形容的這麼傳神,...(恕刪)



這樣就讓你覺得我的敘述讓你覺得傳神
文字表達上也是可以提升
你的回文讓我感覺不到你的表達
只感覺你文字塘塞給我
完全感覺不到你的靈魂
回文太注重別人給你的彩蛋~
太強調彩蛋反而讓人知道你在意這顆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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