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eman wrote:
你前面寫的語氣比「可(恕刪)
沒錯啊,我到現在依然認為睿能不會白痴到連幫公司偶爾寄個包裹都認定為商用,你再問我一百遍我還是這麼回答你。我就是認定是這樣,但我又沒要求任何人相信我,所以又怎麼了?
你一直在那邊跳針合約條文,我也知道我們的認知有差異,再爭下去也沒意義,所以我接著建議直接去問睿能最快,這難道不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嗎?所以你還要繼續跳針合約條文認定到什麼時候?
pineman wrote:
你前面認為業務算商用,你有先去問gogoro嗎? (恕刪)
friendeo wrote:
哪個公司會叫同一個員工每天反覆在快遞公司和辦公室之間來回一直跑啊?傻了嗎?要舉例也兼顧一下現實,如果要鑽牛角尖那就請自便。(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