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Q wrote:
希望技術持股較高,才不會讓公司的發展方向被這些出資者掌握,所以才不把公司註冊在台灣。...(恕刪)
這是第四代說法了:
第一代:開曼不是避稅中心,反正遇到GOGORO就是會轉彎啦,不要吵。
第二代:GOGORO還沒開始賺錢,所以沒啥避不避稅的問題。
第三代:這是「將來」要給員工認股,所以必需設在開曼。(見鬼了,中華汽車是最早給員工認股的,也設籍開曼喲?)
第四代:變成不想讓出資者掌控。
白海豚一直轉彎,彎到現在好像摸到一個富麗堂皇的理由欸。
不想給出資者掌控,那上市前的文宣全是尹老大和王老大,是要吃死他們豆腐嗎?
你出資,錢賺了不給你管,文宣還要吃盡你豆腐。王家和尹家是吃素的喲?
請注意,台灣是要求出資者任股東,但不代表不在台灣設籍就會變成由非出資者佔股份,
只代表這麼做是「萬種可能性之一」,而且你完全查核不了它,
它要獨佔所有股份、搬走所有利潤,然後對外宣稱出資者完全善心,一塊錢都沒拿也行。
就是個說故事比賽。
這種辯法根本是在玩白馬非馬!
台灣現在已經開放技術股,如果當初股東願意給技術股,現在把公司登記回來也一樣有這個心。
白紙黑字、有會計查核,對員工也有保障,為啥不幹?
是不是要放大絕「我們員工又不擔心,酸民擔心個屁」,每次還沒統一口徑之前都會先來頂這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