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5168 wrote:
訂定標準規格是正虎該(恕刪)
不....訂技術標準不能給政府定....
因為政府不懂技術....所以就東抄西抄
然後就弄出一個莫名其妙的規格...
應該是政府主導成立電動車聯盟...
由該聯盟會員討論出電池規格...
加入聯盟,需繳交會費,當技術授權金
今天如果gogoro跟光陽等一眾廠商都加入...
那大家都得用一樣的電池組
如果gogoro要拿專利出來共享...那ok
不願意...自己抱著電池睡覺吧....
然後政府就能規定...本國電動機車,必須能使用聯盟電池....
然後聯盟訂收費標準...單次30,包月500換30次,1000換100次
車廠跟聯盟就此分潤...聯盟要建換電站...要拿多一點
你騎那家車廠的車去換一次電...車廠就能抽5元
如果GOGORO硬是要單打...不加入聯盟...可以
但是只要是中華民國的電動車,都得可以使用聯盟電池
那GOGORO機車就得必須能使用兩種電池....應該都能轉接啦.....
你騎GOGORO...已經繳了GOGORO月租,騎到沒有GOGORO換電站
也能換單次的聯盟電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