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覺得這產品的定位很搞笑…產品應該要以消費者需求為出發點了解消費者要的是什麼,又能為之出多少價格12萬的高價,我會想買油電雙用版的toyota I-Road,不會買gogoro這種沒創造性的產品。再者,一家初規公司,就想學apple路線搞特規?省省吧,如果他是推換電池模式再授權各機車廠,來一起健全台灣的電動車生態我可以接受偏偏不是,台北市政府和這樣"封閉"的廠商合作,不但目光短淺,更有圖利之嫌。以gogoro這種模式,我相信若是toyota來做,可以做的更好更省更創新。
這只是要安撫想買又怕被罵的人,有誠意!?配套措施應該在明天開賣前公布選舉前的政見發表,講都講得很好,符合民意民情,先拐你投下那張票,真的能不能做到!?想省錢的朋友,多等等吧,銷量不佳自然會降價的第一波搶灘,就讓覺得俗合理的去搶,反正死的最兇的普遍是搶灘的願意對環保盡一份心力的人,先從居家做起,別因為環保的名義,造就某些人口袋PS.下棋,小兵先走 聽過否?
cdx wrote:反正阿呆買了真當125...(恕刪) 本來就是只能當小50,社區內或市區內短程代步用,電池用交換的就很好用了。大都市住高樓的人很多,自己充電不見得方便。每種東西都有它適用的領域,當初那種宣傳方式(很有力、很會跑)根本錯誤。賓士smart的廣告也不會去吹噓它多會跑、載得多,反而直接承認這車跑不快也載不多,但對於兩個人的輕旅行方便又夠用。這樣才能讓人認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