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ix4ktw wrote:我有爆米花,你要吃嗎?哈哈 我要甜+鹹各半桶 吉士棒半支、熱狗一條不要辣要番茄醬的口味我只能說,被開紅單要坳回來機會就很小了...當下要打死不簽名才可以動用記者大大,說不定會有機會 (如果符合法規,不應該被罰,千萬不要手軟,力爭到底!
爸爸不要來 wrote:我買了一台電動機車給我媽當買菜車,我記得電動車不需要駕照,也不用戴安全帽。結果我媽中午騎車出去沒多久就被警察攔了下來,馬上就開了一張無照駕駛跟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罰金加起來快七千元。 只能說你媽已經結婚...我看過一個美眉在巷子騎車逆向年輕警察攔下來....警察笑咪咪的攔下她....與她耗半個小時以上...就是不開單我的推測要以罰單換電話
之前有看MOMO台在賣那台,一值強調"不必戴安全帽",覺得這規定很腦殘,會害死很多買菜族或是以此類車代步的年長者,同樣在危險的道路上行駛,腳踏車都要安全帽了,這種車可以不用?!真的是搞不懂立法者在腦袋裝什麼
台灣的確很多人是立法後才會戴安全帽的哩...沒有強制之前很多人都沒安全帽騎機車.電動機車也是要騎在機車道,安全規格就不一樣嗎?我聽過一個人說因為他每天愛喝酒才買電動車來規避警察開單,愛喝酒還要騎車,真想K他一下...愛喝自己撞牆就算了,要是牽連到別人多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