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low wrote:
還有禁摩無關節能減碳...(恕刪)
人行步道區本來就該禁摩,各國皆然,不只禁摩,還禁其他任何汽機車,這是對的,為了徒步區行人的安全
但今天的禁摩令是他台中市政府可以任意劃定禁摩區,劃定範圍未定,只說要先通過。這就像叫你先在一張空白支票上先簽名,到時金額多少再由他寫一樣,當初對岸的禁摩區也是小小的一塊,然後猶如癌細胞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如果他最後依此令擴大到全台中,是否台中市民的機車都要去填海,騎經台中的不都要跳海而去?
再者,此令只針對機車,各類型汽車(大車、小車、卡車、轎車、汽油車、柴油車、3000C.C、16000C.C)都不在此限,美其名為環保,實際為打壓。此法令不管從環保角度、交通角度、行人安全角度來看都是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