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交通部公告修正「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bluerex-sky wrote:
個人家裡有電動機車(外觀像一般機車)
我騎乘一樣會戴安全帽上路
但因為動力不足的關係(最多表速50 實際上不足)
所以不會太靠近汽車道 一定都會在機車道靠近停車格去行駛
但怕的是 一旦有危險 根本無法去應急啊 加速度不如一般機車
往往下場一定會很慘
所以 在騎乘一般機車時 遇到電動機車(自行車) 都會閃過去
不過這邊還是要說 最重要的還是個人駕駛道德觀念才是主要的
請各位不管汽機車駕駛 多一點同理心 不要在馬路上就自以為老大樣子
要砲我的 請小力一點 謝謝

臺灣雖然有"機慢車優先道"及"機慢車專用道",但就是沒有"機車道"這種東西。
如果真的有"機車道",那麼汽車全都回不了家啦,因為汽車不能開上"機車道" 。
還有就是,沒有"汽車道",不然禁行機車直接寫汽車專用不就好了。
實際上是快車道和慢車道,請支持「車速分流,車向分道」。
http://motclaw.motc.gov.tw/newsdetail.aspx?LawID=E0157002

第七條 第二款 第五點

(五)各車型車架號碼烙印或刻印於車架及合格標章粘貼之位置圖示說
明;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起電動自行車另應檢附其後
方黏貼(含懸掛)附件四之一審驗合格標章之位置圖示說明。

第十一條 第二款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一日起,申請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且取得審驗合格
證明書之電動自行車,應於車輛後方可明顯辨識處黏貼(含懸掛)附件四
之一之審驗合格標章,以供相關單位稽查;審驗合格標章之幾何中心應位
於車輛之縱向中心平面。

這樣看來 ..現在在騎的電動自行車不受影響了
我的玩具 Canon 1D Mark2 Sony Vaio Dopod 818pro@wm6 有回覆留言時,麻煩回一份 到 私人訊息
未來電動自行車將比照輕型機車管理,預計今年底完成法令修訂與配套,明年送立法院審查。

科科

照這邏輯

明年送審

後年複審

大後年???

chienlun wrote:
http://motclaw...(恕刪)


對阿7月1日之前的呢

弄得不清不楚

到時候問題一定更多了

準備看多方角力
531xx wrote:
對阿7月1日之前的呢...(恕刪)


目前是修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這是新車送審的條件,理論上已經售出的車不在範圍內

領不領牌 , 到時也是要看新的法規怎麼寫

不過,,萬一法規真的過了 , 因該有一個落日條款 ,
規定在什麼期限內舊車要去領牌...不然目前市面已售出18萬輛電動自行車
馬上不能上路一定會有民怨


我的玩具 Canon 1D Mark2 Sony Vaio Dopod 818pro@wm6 有回覆留言時,麻煩回一份 到 私人訊息
有管理總比沒管理的好,,

祇是,電動輔助自行車大都是外勞或者外籍新娘在使用,很少有台灣人

電動自行車就比較多台灣人在用,大都是婆婆媽媽在駕駛

總總現像,並不是那麼的好管,

尤其是駕照,很多人就是沒法考駕照,才買電動自行車的,

而且,速度那麼的慢,也才20幾公里,到底有什麼危險的,

倒是汽油車,,明明限速40公里,卻又能跑到100公里,真是矛盾的法規

總之,有管理總比沒管理的好,能投保,至少是好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