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son00 wrote:零件可以折舊,工資不折舊換新零件也要算折舊法律機車耐用說是3年全部工資9425+零件折舊(37400/10)=13165...(恕刪) 如果該車已經絕版,要如何計算呢 ,不用錢嗎?
wonderzero2 wrote:如果該車已經絕版,要...(恕刪) 絕版什麼的跟折舊無關上法院就是打折再打折,如果我是事主就法院見就好,狗一這台設計失敗讓光頭哭哭的車,說真的沒有任何維修價值大家沒有覺得有件事情值得討論嗎?被風吹倒碰到狗一,車架就要換新?這種品質這種耐用度
wonderzero2 wrote:如果該車已經絕版,要...(恕刪) 十幾二十年的車都稱不上古董車,這種車怎麼會有絕版的問題?說到絕版,終於了解為什麼碰一下會開天價⋯⋯零件貴趁機撈一筆!這種拿政府補助的車,應該規定時限到要汰舊,設立專用機車格,以免在外禍害其他人!車主開這種天價,當初應該多踹幾腳,碰一下換煞車油,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