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大叔 wrote:
如果損壞一顆要你賠...(恕刪)
所以也有可能是1顆電池要980萬(我用猜的)
畢竟電池賠償價位沒有公開
人為損壞要賠多少是GOGORO開價的
也有可以下一位損壞電池的車主被求償980萬

tgdlyg wrote:
《Gogoro》電既然合約有寫,
當然是要賠償,
但是要簽保密不準公開賠償金額這點有問題,
「使用者每30日應至少進行1次換電;如使用者連續14日(含)以上不使用買賣標的時,應先將Gogoro®電池自買賣標的中取出。」
「使用者如有違反本合約之約定致Gogoro須對Gogoro®電池進行額外之檢測或處置時,因此所生之相關費用均應由使用者負擔。」
「Gogoro®電池發生毀損或失竊,或被扣押等情形時,使用者應負擔賠償責任。每一顆Gogoro®電池之更新重置成本,目前為新台幣25,000元整。」
合約只有說賠償,
並沒有說賠償還要簽保密,
簽保密沒有寫入合約,
執行時要簽保密,
車主應該是有權拒絕吧?
鋰電池充飽電放整年都沒問題,
就算用到斷電,
放到自耗到最低電位也要很久,
但是老化的電池就難說,
而且電池組的保護板只能保護到整串而不是單顆,
單顆過放電而損壞機會更高,
所以當市面上有大量電池老化時,
地雷會更多.
)
miamivice wrote:
你引文只引一半
個人不相信你沒看到
而你所謂的"問題"那就只是個條文宣示而已
"規定"是規在哪?定在哪?
有關的判定責任是落於其電池服務商上
若其提不出可供確信的理論證據可究責消費者自也無責
損害自然是公司吸收自會依合約跟電池供應商喊巴拉拳
再者消費者不信供應商責任判定
自然是吞下去不然就是打官司
就跟民事一般糾紛相同
哪來這麼多假設與保證問題?...(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