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ptw wrote:你想坐實樓主造謠嗎...(恕刪) 為何賠償金要保密? 人家猜十萬也未必不合理GGR不講金額,別人推測個價就叫造謠?人家在幫你們GGR車主把未來可能的損失透明化不感激還想威脅法律責任,那你們就自己慢慢玩HTC粉的前車之鑑不遠.
liankuan2003 wrote:為何賠償金要保...(恕刪) 最高金額目前就是一顆2.5萬啊,10萬是「簽了保密條款又洩密」的懲罰金,不是電池費。你顯然搞錯了,而且你搞錯的原因是因為樓主寫的文字內容。請問,這是否符合造謠?
Medesigner wrote:自己花錢買來的東西沒照賣家規定定時更換電池還會被罰錢,不知道他們是引用哪一條國家法律?有法律專家可以解答嗎?感恩 你可能要先拿出購買它電池合約後再來談法律問題也就是你要先吻合你所謂的"自己花錢買來的東西"問題之情況再來比照相關法律這結論出來也才有價值與意義若你不是該電池所有權人就不要假定比照其它所有權人的權利四. 電池所有權使用者知悉Gogoro或Gogoro®電池服務商為Gogoro®電池之唯一所有權人,使用者對Gogoro®電池均未享有所有權、其他物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任何權利。除依本方案享有使用Gogoro®電池之權利外,使用者不得對Gogoro®電池主張或行使所有權、留置權、其他物權或任何權利,且使用者無權將Gogoro®電池之任何權利或權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tjptw wrote:你給連結其實是要就是要酸,你的心態本來就是如此何必否認?你酸沒關係別造謠就好了。大家又不是不知道你立場?你現在否認要酸反而會讓我們瞧不起你歐。酸民無罪啦!...(恕刪) 我是狗酸沒錯啊,你的立場也很鮮明啊我說了,眼殘解讀錯誤也好,真要造謠還會給連結去看內情哦光是失速斷電我可以開一棟樓再酸,幹嘛做吃力不討好的事
閃一邊去 wrote:我是狗酸沒錯啊...(恕刪) 我教你一招。你發文原文不要改,下方註解,說明你眼殘看錯,並向睿能與網民致歉,導致誤會,不是造謠。如此包你沒事,也是合理處理,沒有人會怪你這個部分的。記著原文不要改歐,這才是善意的解決方案。(反正好像也有人留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