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就快看,繳了錢,簽完後,車主就會删文了


閃一邊去 wrote:
車主的心酸血淚好奇...(恕刪)


油車方便多了

tjptw wrote:
這跟保險無關,是在...(恕刪)


看來你真的不懂保險, 這個回文就是在跟你討論所有權問題的.

tjptw wrote:
你想坐實樓主造謠嗎...(恕刪)


為何賠償金要保密? 人家猜十萬也未必不合理

GGR不講金額,別人推測個價就叫造謠?

人家在幫你們GGR車主把未來可能的損失透明化

不感激還想威脅法律責任,那你們就自己慢慢玩

HTC粉的前車之鑑不遠.

liankuan2003 wrote:



為何賠償金要保...(恕刪)

最高金額目前就是一顆2.5萬啊,10萬是「簽了保密條款又洩密」的懲罰金,不是電池費。你顯然搞錯了,而且你搞錯的原因是因為樓主寫的文字內容。請問,這是否符合造謠?
基本上這種協商都會簽保密的

因為每個案件賠償的金額一定不一樣

還有電池損壞的程度也會不相同,可修復跟不可修復的差別

如果直接把售價訂出來會嚇到準車主的
Branch1586 wrote:
看來你真的不懂...(恕刪)

好吧,我承認我對保險不熟,那麼你不如講清楚一點,你是在講啥?
chanp wrote:
你可以不簽啦

不過醒醒吧
你沒有gogoro...(恕刪)


小學生不能關心國家大小事

未滿18歲的男女,你們醒醒吧,因為你們沒有投票權

前陣子上新聞關心國家稅務的國中生,你還真多事了
Medesigner wrote:
自己花錢買來的東西沒照賣家規定定時更換電池還會被罰錢,不知道他們是引用
哪一條國家法律?
有法律專家可以解答嗎?
感恩


你可能要先拿出購買它電池合約後
再來談法律問題

也就是你要先吻合你所謂的"自己花錢買來的東西"問題之情況
再來比照相關法律這結論出來也才有價值與意義
若你不是該電池所有權人
就不要假定比照其它所有權人的權利

四. 電池所有權
使用者知悉Gogoro或Gogoro®電池服務商為Gogoro®電池之唯一所有權人,使用者對Gogoro®電池均未享有所有權、其他物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任何權利。除依本方案享有使用Gogoro®電池之權利外,使用者不得對Gogoro®電池主張或行使所有權、留置權、其他物權或任何權利,且使用者無權將Gogoro®電池之任何權利或權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

tjptw wrote:
你給連結其實是要就是要酸,你的心態本來就是如此何必否認?你酸沒關係別造謠就好了。大家又不是不知道你立場?你現在否認要酸反而會讓我們瞧不起你歐。酸民無罪啦!...(恕刪)


我是狗酸沒錯啊,你的立場也很鮮明啊

我說了,眼殘解讀錯誤也好,真要造謠還會給連結去看內情哦

光是失速斷電我可以開一棟樓再酸,幹嘛做吃力不討好的事
閃一邊去 wrote:



我是狗酸沒錯啊...(恕刪)

我教你一招。你發文原文不要改,下方註解,說明你眼殘看錯,並向睿能與網民致歉,導致誤會,不是造謠。
如此包你沒事,也是合理處理,沒有人會怪你這個部分的。記著原文不要改歐,這才是善意的解決方案。(反正好像也有人留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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