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沒說你說gogoro完全沒貢獻稅金 只是回應你不想繳稅給台灣的說法罷了
再重申一次 國稅局不是白癡 你真以為他們不知道開曼是避稅天堂喔 "把亏损留给国内公司,避免了国内的增值税等" 光看這句話就知道有問題 虧損留給國內並不會避免增值稅 你想用開曼群島的公司在台灣賣車 你就要開發票你就要繳"稅" 為甚麼? 因為你需要發票號碼 你需要稅籍資料 你要跟關係人低賣或高買就會有移轉訂價的問題 你沒跟稅局解釋清楚 人家是可以用同業利潤率直接核定你利潤再換算稅額的
反gogoro是沒差啦 要反也反自己懂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