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從大陸購買帥氣車架改裝(附圖),跟用報廢車改電動車,在合法上的差異性


Seiki wrote:
里柯大這Zoomer...(恕刪)


為什麼要丟這一張呢...............害我.........
rico0123tw wrote:
來團這台啦,祖瑪II...(恕刪)


這台讚 看起來 超帥 如果預算可以 在下也想團購

tpccy6421 wrote:
為什麼要丟這一張呢....(恕刪)


感謝大大賞臉,順手多分享幾張...






綠金觀自在 wrote:
這想法不是我發想的....(恕刪)


原來如此 不過還是感謝前輩不吝分享


另外關於路權有關於機慢車道,這我了解
機車、慢車、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都屬於機慢車道
這我沒有疑義,越線發生事故自然在責任歸屬上無法撇清

我只是比較好奇,進口車架自行改裝的電動自行車
假設A 有驗過 有閃電標章 這無疑問有路權



重點是 假設B 沒有驗車 是否就沒有路權,我有些疑義
因為有的腳踏車加裝馬達控制器,時速可不低,還有改裝的電動滑板車,自平衡單輪電動車(只有一個輪子站上去會自動平衡)
是否這些都需要驗車領個閃電標章呢? @@?

----------
想想可能真的需要跟賣家討論拆掉電機跟控制器跟電池,分批進口。
@___@"


野東西 wrote:
本來是要把原來的電動...(恕刪)

不是有小三通嗎?一定有辦法運滴

Pooky wrote:
不是有小三通嗎?一定...(恕刪)


小三通是到金門,所以金門到處是大陸的電動機車

但是金門運到台灣 ,有被檔下來的前例

金門縣政府,對於到處是白牌的電動機車也很頭大,於是跟什麼局(好像是工業局)申請在當地金門驗車就地合法


耶.....
我想到一個備案.....如果可以,我就乾脆在金門驗車,驗完在運回台灣
.......
我要仔細考慮一下....也許可行

當然這些主要的目的是在於["合法路權"避免萬一交通事故責任歸屬問題]
----------------------

若是改裝車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本身就有路權
那我就跟廠商談拆解直接運回台灣

畢竟要被警察攔下查車開罰單的機率,我就當做是有牌的被照相罰款
無牌重機的網友整理的,給大家參考。
轉載文:
目前的法律規定: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中略)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略)由這條法律發現,縱使你有完稅證明這只是代表你的車並非贓車、拼裝車,所以員警不得以第一項第二款來扣車但是卻可以用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  來扣車所以不管你是否有完稅證明,只要員警抓到就可以扣車,也無法拿回.... 看到這邊是不是很失望阿
但是我發現 一般完稅車要能掛牌要經過「耗能、汙染、噪音、安全審驗合格證明」一般重機都死在耗能、汙染、噪音這三項,但是根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條要沒入完稅車除了拼裝車外(有完稅證明可以免除)必須是在 "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之下所以不負責的結論來啦084.gif 只要通過 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http://www.vscc.org.tw/ContentDetail.aspx?mid=AboutVSCC&cid=0)相關規定 取得 安全審驗合格證明 再加上完稅證明、發票、反納證明不需要經過ARTC的另外三項檢驗,就可以把被沒入的完稅車領回家啦~,只是罰單還是要繳就是了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337154-1-1.html

我認為若有找到電自的車廠願意整批進來組裝和自審送驗,才是合法上路的正解。
golden888 wrote: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縱使你有完稅證明這只是代表你的車並非贓車、拼裝車,所以員警不得以第一項第二款來扣車卻可以用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 來扣車所以不管你是否有完稅證明,只要員警抓到就可以扣車,也無法拿回(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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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簡單來說, 改裝,引擎機車改為電動機車 不合法可以扣車嗎?

有完稅證明(要成車) 再送去ARTC進行耗油與排廢氣審驗,重機似乎檢驗費約5~7萬
可是我不太了解電動機車要如何檢驗

現在似乎是連完稅車也得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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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現行法規,完稅車也得扣,扣了之後只有銷毀拍賣一途,總不能讓警察擔這個責任,

都跟安審有關,只要是未經安審的完稅車,也是死扣,

本來沒有這條的,某立委加的,背後有進口車商的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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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前輩 安檢指的就是ARTC檢驗嗎?


我一定要找方法把那輛車弄進來手術(跟政府賭氣中...=.=)

野東西 wrote:
----------...(恕刪)


沒辦法,我國內的政策太保護這些企業..
根本沒保護新的產業..
汽油機車已經上來快40年,還需要保護個屁...
本來應該是把電動機車規格放鬆的,卻變成比航太驗收規格..
若汽油機車也這樣驗車的話,我看哪個廠商會每年猛出新產品,只是換殼..

勸你別亂搞吧..只是浪費自己的錢..
先搞綠牌電動機車,自強一下,慢慢等重型電動機車掛牌吧,據估計大概還要5-10年
小補一下

以前完稅車可以用過期臨牌加上 完稅證明 領回車子

在九十幾年 葉姓立委 修法後

完稅車 被扣就掰了


不過大部分的條子不會懂條文........ =.="

so.....

我在想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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