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l35x wrote:
各位好,在節能減碳與...(恕刪)
cinnamon coffee wrote:
真的會有人想用腳踩...(恕刪)
腳踩是因為要迴避法規問題...不得不裝。
老實說,已經故意設計可以讓人簡單拆掉 XD
外型當然,在沒資源的情況下做,是很困難,只好先做出最小可行性產品。
現在沒有資金可以量產,連能撐多久都不知道,當然希望盡快做出更多車款出來,速克達,賽車,滑胎街車...都是很務實可行的,
而且價格都不貴,沒算補助款,不用綁約,目標是做到四萬出頭 (當然賽車款價格會高一些)。
我也提到我們有更大CC數和更大電機的搭配,不用糾結在小cc數引擎。
這種系統很適合快遞以及送貨的,在路上跑的時候燃油行駛兼發電,到社區就電力行駛,避免干擾住戶,不怕顧路,也能爬山。
其實也很適用一般大眾,可以讓大家少吸很多廢氣,也不會因為環保就犧牲性能和便利性,我覺得是最務實可推動的環保車型。
至於漏電,日曬雨淋,當然有考慮到...電力系統都是閉密藏在車體內,這種車也不能做車體搭鐵(接地),都是有考慮到的喔。
metal35x wrote:
腳踩是因為要迴避法規問題...不得不裝。
要規避法規?!





你到底是想把這產品定義成法規上的汽車、輕型機車,還是法規上的慢車、電動腳踏車?前者的法定速限,是45km/h,後者的法定速限,是25km/h,上了路,路權差很多的!只是現在的破爛政府根本不管事,一堆人把法規上屬於慢車的腳踏車當汽車騎上快車道也不會被罰!
只想在那搞偷雞摸狗,到時候真的會曲高和寡,賣不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cinnamon coffee wrote:
要規避法規?!
你到底是想把這產品定義成法規上的汽車、輕型機車,還是法規上的慢車、電動腳踏車?前者的法定速限,是45km/h,後者的法定速限,是25km/h,上了路,路權差很多的!只是現在的破爛政府根本不管事,一堆人把法規上屬於慢車的腳踏車當汽車騎上快車道也不會被罰!
只想在那搞偷雞摸狗,到時候真的會曲高和寡,賣不掉!
之前的想法是定義為電動輔助自行車...但想想目前台灣也沒有法規可管這種車,就可大方賣了,法規後來再跟上。
要掛牌,驗車就來,開大門走大路。
如果政府不管事,那更好,直接把腳踏拆掉,轉兩個螺絲就下來了,何樂不為。
關於法規和路權這塊,我們也不是非常確定要怎麼做,也需要更多人的建議和指教囉(也不限於台灣)。
metal35x wrote:良伴50混合動力還是一樣要上牌的
之前的想法是定義為...(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