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電池手把斷裂砸到腳趾骨折、車禍濺血 (懇請提供類似案例)

感冒頭暈騎車自撞可以找誰索賠?
roger710921 wrote:
劇痛中她繼續騎車,在騎乘不到45秒(含等紅燈約25秒),距離68公尺後,就一個路口
因疼痛加劇產生昏暈,撞上路邊貨車

先說不是護航喔
這個完全是你個人疏失喔
而且你這樣闡述
交通一直都有宣導
✅生病吃藥精神不濟時勿勉強駕駛
明顯知道自己病態還駕駛,本來就不應該騎車
當下有問題就該直接送醫

另外你老婆已經受傷這麼嚴重了
你還把她照片貼在網路上試圖引起關注
真的是好老公無誤
roger710921 wrote:
狀況是這樣的老婆在今...(恕刪)

覺得應該賣套件在自家充就不容易有這種困擾了
如果今天是被招牌砸到頭暈,然後硬是繼續騎車自撞,也是找狗肉賠?
我現在換電池都用兩手,不敢用單手去抽換電池。

電池把手確實會脫落,我在換電站有看過手把掉在旁邊的。
陳凱米
其實換電教導和圖解都有寫要兩手, 但大家懶,都一手一顆
骨折絕對可以究責gogoro,找單據找證據來要求盡可能的高額賠償沒關係。

但車禍的話,因為已經離開第一現場,我看要判gogoro負責,那是非常困難的。
因為當時第一事故發生後,可以選擇直接叫救護車就醫,
但樓主太太放棄了此選擇,另外選擇了忍痛繼續騎車上路,
老實說,要是因為這種狀況而撞到他人導致他人受傷、死亡,這又該找誰討?

判斷自己的身體狀況來決定是否操控交通工具,一直是駕駛應該負起的責任。
還好不是自撞藍寶堅尼不然狗肉連這個也要賠了
使用說明書
她本來還想買威力彩的,想選的號碼就是開出來的那組,照他邏輯GGR要賠償這損失。
就事論事, 很難證明後續事故與電池事件的關聯性
難道以後我去吃自助餐肚子不舒服開車撞到人也要車廠或餐廳賠嗎?
電池手把斷裂導致受傷,到此責任都在車商,腳部受傷的全責賠償應無爭議
但受傷後不顧身體是否適合,繼續騎乘車輛導致的事故傷害,應歸屬駕駛人的責任
車商的責任與事故是有因果關係,但並非關鍵因素,想要車商全吞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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