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就快看,繳了錢,簽完後,車主就會删文了




有狗狗肉車主因為電池賠到錢也是事實

為何狗肉粉要拼命的出來護航+轉移話題,真是沒救了。

一開口硬是要把這篇文章說成是引戰文?

只要LU660104 或 tjptw 這二個只會護航狗肉粉閉嘴,

相信狗狗肉的形象自然會提升,至少狗狗弱公司不會這麼惹人厭。

跟據狗狗肉的條款,一顆電池要賠25000,一次二顆最多只會賠到50000。



mib80 wrote:
有狗狗肉車主因為電...(恕刪)


逃之夭凹趕快去"提醒"他們阿,如果不接受你的"提醒"記得不要把他們打成反串嘿!
他們都是很好的人

桃枝夭夭 wrote:
買了就自己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少在哪考柏東考柏西


你買東西時會仔細閱讀合約的每一個段落,
並了解每一個每一個字句的含意?


clement_26 wrote:
你買東西時會仔細閱讀合約的每一個段落,
並了解每一個每一個字句的含意?


就算看清楚合約每一條,每一個字,再簽名

只有合約內容違法一樣視為無效
你真心?? 這例子舉的真的爛
你要賠人家一棟新的 你可以拿回去的是被你弄爛的房子
土地跟地上物 是不同一件事 你真覺得原地蓋起來 房子跟土地都你的?
弄爛 你先賠房子 蓋起來後要屬於你 要再買一次房子跟土地 (當然要看物主)
你實際上是付兩次


前面舉車子的例子
你原價買回 爛車不就你的
你只修損害的地方 車當然還是人家的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

爭論點是要原價賠 卻不將損壞電池給人家

希望你看得懂

對不起 我認真了 因為看到後面 真的不懂在大家在辨什麼了


POW... wrote:
要賠償10萬的狀況,必須是原Po違反保密協定,跟大家說她賠了多少...(恕刪)

我覺得這更可怕,剛剛看內文是"每次"一到十萬吧? 就是每說一次可以罰十萬的意思嗎? 如果是的話那真得很可怕。
有些人就是天生大嘴巴,講話不經過大腦,愛到處說自己的事,假設這樣一個人,忘了換電被罰了,修好後怒氣沖沖得回家,甚麼保密協定簽了就忘,倒處 po 網,逢人就講,一次十萬,講十次就一百萬,一百次就一千萬了!
當然,這全是他自己的錯,誰叫他違約。
lavie0924 wrote:
你真心?? 這例子舉...(恕刪)

這邊滿多文章到最後都會變成這樣,粉絲還是酸民都會有人模糊焦點,偏離文章主題,不帶既定想法長期看下來,幾個帳號都很嚴重

miamivice wrote:
一開始說太多樓懶的...(恕刪)

把賠償原則複製貼上代表什麼?是代表實際賠償金額嗎?

你敢肯定保密協定簽屬後不會是"電池損害間接造成機車內部零件損耗,連同電池需賠償10萬"

一副很懂很時尚的樣子,實際上也不知道自己再挺什麼

送錢給人家卻不知所以然

如果你不是睿能業務,那真的就像你說的社會悲哀了

levy wrote:
就我對內文的理解,罰...(恕刪)


可能是收了公司大筆的賠償金,還到處講才被罰錢吧!

怎麼可能自己給錢自己還要保密?

這說不通啊!!

應該是拿錢的那方才要保密啊!!

而且如果只拿少少的十萬八萬的錢,有甚麼好保密的?

要保密也要被人用千兒八百萬的封口,這時才來考慮要不要保密啊!!
freedan wrote:
把賠償原則複製貼上代...(恕刪)


還在胡說什麼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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