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粉說租電池 分攤電池 但是用壞要賠十萬?


台南三等公民 wrote:
感謝你!這樣就清楚...(恕刪)


重點本來就不是討論用壞

而是賠償金額

全部都睿能說的算

那消費者算哪根蒜?
closer0616 wrote:



重點本來就不是...(恕刪)

閃一邊去開個樓造謠還不夠?你還要再開個樓繼續造謠?你們真勇敢啊,反攻大陸有希望了啊!

tjptw wrote:
閃一邊去開個樓造謠...(恕刪)


還有很多疑點

為何要保密條款

不保密要賠錢 不想遵守不行嗎

另外簽保密條款後還要賠多少

一定是喬不攏

價格 規矩都是睿能定的

內容也沒寫清楚就要消費者遵守

消費者才會不爽po上網


買個車還有這麼多毛

搞到消費者要把車賣掉

難道沒有問題嗎
BlackDragon wrote:
明明是在討論一件事情...(恕刪)

這不是很明顯嗎?
1. 車主違約沒按時換電。
2. 2/6還有三格,2/20不能用了。很明顯電池受損或壞了。
3. 電池一直都在車主家


由以上推論,車主當然要負完全責任啊,東西是在你家壞的,那管什麼原因?誰管你有沒有抱著電池游泳,有沒有當枕頭,有沒有當榔頭。


4. 就算電池能用,依照合約,電池裡面的損耗你要概括承受啊,因為沒人能百分百切割受損責任點。所以一切依照合約,不要違約就沒事了啊!
closer0616 wrote:
還有很多疑點
...(恕刪)

你可以不簽保密條款啊,頂多就是法庭喬啊,這麼簡單的問題還要問,又沒人拿槍指著你要你簽。你也可以試試照全新售價賠,看看睿能會不會要你簽保密。


車主違約在先,你還談什麼問題?這才是最大問題啊!(而且車主無視簡訊提醒)
closer0616 wrote:
還有很多疑點
為何要保密條款
不保密要賠錢 不想遵守不行嗎
另外簽保密條款後還要賠多少
一定是喬不攏
價格 規矩都是睿能定的
內容也沒寫清楚就要消費者遵守
消費者才會不爽po上網...(恕刪)

你對人性的理解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如果照你說的這樣,
怎麼可能有任何人會簽?
原本租賃合約不是寫清楚了 "重置費用 2萬5" 嗎?
如果後來判定賠償金比這個多, 你會乖乖簽新保密賠償合約嗎?

會簽一定是對簽的人有好處才會簽的嘛~

保密條款也是許多廠商/消費者糾紛類似民事賠償和解條件的常態.
(簡單講 "拿了好處的人" 不得聲張, 不然為什麼要給你好處?
反之, 沒有拿到好處的人, 怎麼可能乖乖不聲張呢?)
2/6剩三格電,放到2/20然後電池就壞了,然後睿能跟江小姐說:因為您超過99天未換電,電池已因過度放電而受損(ggr的電池三格電放14天會導致過度放電?),請賠!

文組的真的很難接受這種說法…
有請消保官現身說法~~
xboy200 wrote:
2/6剩三格電,放到...(恕刪)

所以勒,很明顯當然就是壞了才會這樣,電池放你家放到壞你還不想賠嗎?
買GGR 就是純粹想要跟上朋友間的話題 就像買iPhone一樣 就是要朋友間那聲"哇" 反正錢都是父母出的 也不痛
tjptw wrote:
這不是很明顯嗎?
1...(恕刪)


需要出差的人真的別買
一去要3個月
回來還要你賠錢
整個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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