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45 AMG wrote:
想太多,這只是規範安全標準,公規早已被拿掉,絕對不可能再死灰復燃的。大笑
這是政府做的最對的決定。
沒有公規,消費者選擇的權益才能被保障,也才是民主國家的正確道路。100分
(恕刪)
電動機車電池公規.安全規範等等
早在睿能都還沒成立.開業的時候就有了吧
現在又來新的規範?
pineman wrote:
政府要制定公開規格頂多只是規定外型、電氣、安全等規格,不可能強制說要其他廠商和gogoro簽合約付授權費給gogoro以獲得內部各種協定機密資料。gogoro沿用目前的模式(電池他自家的,車子別家廠能出)就可以了,一直在吵要把gogoro規格訂成為公規到底有什麼特別意義?)
pineman wrote:
我先寫一篇政府不需要訂公規的原因。
道理很簡單,電動汽機車電池技術一直都還在進步,甚至不排除未來有新材料電池。以後說不定可以用更小的體積,更好的形狀就可以讓綠牌車跑很遠,或者反過來有黃牌紅牌的電池。政府在現在就訂定公規,反而是限制了未來可能的演進,台灣目前根本沒有能力主導全世界,先訂不會先贏。另外如果日本規格和台灣又不同,那其他國家會採用台灣訂的規格嗎?這都是問題。)
blackCP wrote:
有沒有實質意義不重要
消費者只想用便利的東西. 就是這麼簡單
今天就算是傳統車廠拿下所謂的公規.
一樣不會有人用, 因為就是難用.
況且你講的這麼多, 都是G廠沒拿下公規後他們自己訂的遊戲規則.
難道政府會接受這樣的公規?
說穿了, 有沒有所謂的公規也無所謂, 就是產品要求進步. 要創新而以.
有進步的就給推, 沒進步就給噓, 如此而以.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