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自己牽去換內裝外裝殼(恕刪)
那個不是燒碼9000吧
是換整個車體骨架+打印車體號碼..(要和原廠申請)
你把出租車事故就當作自己的車被別人撞要求償的報價方式~~(而且是不講情面那種)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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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細項價格是沒問題的
但車台撞歪?主線有弄破?
這才是該探討的!!!
有的話就合理,能把車台撞歪,那應該有一定力道

畢竟出租車不可能說車台歪掉還像自家車敲一下敲回來

另外有些人可能覺得東西能用,"只是擦傷"
我上次被人搞到摔車,基本上連側柱輕微擦傷都能算上去求償

所以不太能用自家車堪用即可來看待
這就是我不愛租車的原因
基本上都從嚴看待維修居多的
fox.simon wrote:
就找個法律諮詢問問上法院划算不划算吧
車倒向右邊,卻換了一堆左邊的外觀....WEMO是Candy 3.0的車
到現在應該至少都3年以上了,上法院的確是會折舊來算...
把現在這張報價單留好底...確定工資是4200,有談到些折舊就划算了
至於有些人說什麼回復原狀,但實際上法院都會算折舊
回復原狀也不等於換新品.....只是你要確定到時候工資不會被灌水
正確來講的情況是,要賠的一方都會主張用殘值來賠、但獲賠的一方則通常要求全面維修(因為殘值折損後,等於連正常修車費都不夠(除非車主主動要求,車行又剛好有料,不然沒有車行維修會用二手零件)),當中除非一方主動退讓,不然最後折衷方案就是損壞復原(但這所謂的損壞復原,是要賠償方自行尋找車行維修,維修完後獲賠方驗收車輛)。
法院在這方面就是搓湯圓而已,重點是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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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強調,換位思考,如果你有一輛十幾年的老車在作通勤用途,結果路上被人撞爆了,對方卻主張只賠殘值2000元,這時你們接受?就算是十幾年老車,但它保養得當,原本都還能穩定的開,結果這樣撞壞了,你的通勤工具完全不見了,就算車輛真的殘值只有2000元,但再提一次…你們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