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ftwind1314 wrote:不能商用 物流 載貨等等使用? 那? 油車是不是也該照樣辦理?(恕刪) 油車在保固條件這邊就限制了幾年幾萬公程,然後重點是油錢和保養費用及零件(如電池)費用是車主自己買單的。所以基本上油車出廠後,除了保固問題外,車主和廠商幾乎是沒有什麼關係,反而和路邊車行的關係比較密切,所以基本上沒什麼特別好限制的,里程騎得越兇就越早過保固期而以。
pineman wrote:業務騎車是為了商業活(恕刪) 請問你的薪水是到了公司打卡後起算還是出門就開始算?到公司之前這段路你是在經營公司的業務嗎?不,你只是在前往經營公司業務的路上而已,上班報到之後你才正式代表公司開始業務活動,這時開始才算商業活動。當然有些工作內容並不需要真的到公司打卡報到,但同樣是從你代表公司開始執行業務活動的那一刻起才算商業行為。勞保職災給付是勞保擴大保障範圍,請不要搞混了。
我之前在這樓(主要是66樓和70樓)就詳細分析過這個問題,我當時就說ie125會比gogoro更適合(當然前提是要能自充),甚至該買2台交替騎,光是事故被人拍照要脅要檢舉,就很難好好處理雙方賠償責任分配。離當時討論不到半年,gogoro開始要抓外送用899吃到飽的傳聞就發生了。
zero0a wrote:剛我同事說開放檢舉app,拍照錄影上傳,違約金37分,假日賺外快提問:1. 雙人騎乘,我載人,那個人背聖鬥士箱子,只負責載人到定點,這樣算外送嗎?2. uber eats,foodpanda 用紙箱偽裝是否可行?) 消息有確定嗎?若真的像你講的違約金37分,我推斷勢必很多GGR前撲後繼踏入檢舉。就算你用紙箱偽裝,對方待你送餐時撥開紙箱攝影你一樣GG.
pineman wrote:業務相關討論我在36(恕刪) 你說的那些行為真要算的話應該也能算商業活動,但是那種情形下里程絕對不會長,gogoro也不會浪費時間去跟你計較,何況沒背著帆布箱在路上跑也不會被檢舉,不需要擔心。至於IE125適不適合也要看你送貨的活動範圍以及頻率,三不五時兼差可能還能應付,認真去做的話在家充電根本趕不上,想靠超充不是到處都有而且還要額外付費,就算超充也要等個10分鐘,一小時送不了幾單,充電時臨時來單你也走不了,算起來絕對沒比較划算。如果899吃到飽無法再使用,全職外送還是優先選油車吧,不然就是看gogoro會不會另外推較低價的商務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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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endeo wrote:你說的那些行為真要算的話應該也能算商業活動,但是那種情形下里程絕對不會長(恕刪) 關於里程這點你還是錯的,我在38樓也說的很詳細了,禁止商業使用的條款是「不管你騎多騎少」以及「不管你有沒有連2個月超過1600公里」(條款請自行去19樓查看)。所以如果在上班期間,幫公司帶東西去給客戶(這某個程度算物流,先不論gogoro會不會去抓以及會不會被抓到),就是商用,和里程數無關。
pineman wrote:關於里程這點你還是錯(恕刪) 我沒有理解錯喔,我知道和里程沒關係呀,我也沒說一定要里程1600公里/月才算商用吧。而且我不是說了:你說的那些行為真要算的話應該也能算商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