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喔!未來電動自行車管更多!


2376656 wrote:
走路也有人跌倒,那...(恕刪)


所以走路跌倒死亡的比例高於騎車撞人囉??
既想要無拘無束的自由
出事又要政府事事負責
不然就找媒體爆料或是議員委員撐腰哭肚子餓

大翔黑熊 wrote:
https://tw...(恕刪)

人力單車改大齒盤也能上40km!

大蝸牛 wrote:
汽機車掛牌還不是一...(恕刪)


看不懂中文字嗎?

掛牌可以辦保險…
掛牌可以辦保險…
掛牌可以辦保險…
掛牌可以辦保險…

rossini989 wrote:
人力單車改大齒盤也...(恕刪)


可以上40以上
但是可以持續多久? 10秒?10分鐘?1小時?

artless wrote:
可以上40以上但是...(恕刪)


順風的話大該可以40 KM/H維持1小時吧~~XD

如果有輪車可以到45-50~腳踏車認真騎真的不太慢阿~

哈哈平 wrote:
借管理之名...施...(恕刪)


宣導教育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幹什麼.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宣導多久了還不是很多人酒後開車.
在台灣罰錢會比宣導教育有用很多.如果和新加坡一樣用鞭刑可能更有用.
自從愛的教育變主流後,台灣就出現了一堆死小孩.
DavidDove wrote:
如果大家遵守可以增加全民安全,買個安全帽,遵守就能守住和包
這樣的制度下很棒吧~如果之後腳踏車電動車發生更嚴重事故,應該會更強制規範
(還是沒發生事故就不用規範)


有領牌能被檢舉違規才有基本的約束能力...
有領牌能被保險對其他用路人才有保障...
戴安全帽只是降低自己的損傷...並不是降低自己的違規...
我猜有領牌之後自行車就可能要退出人行道了...也不方便隨便停車了...
如果跟機車走一樣的路權...之後被開車門彈出去...就不是機車騎士的專利了...

好奇怪的標題~

我是覺得腳踏車也該管一管了,低速的電動機車有該管一管了~

01上不是一堆文說電動機車跟電動腳踏車稍微改一下速度都可以50、60公里,不管早晚出事。
政府就是搶錢阿~
搶不守法人的錢!

一堆外勞路上騎電動車雙載不戴安全帽
在機車汽車間亂鑽
景象十分可怕

終於有法可管了
德政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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