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一邊去 wrote:一個是有愛,一個是愛...(恕刪) 你這篇文章讓我想起之前的勞力士116610lv不小心撞壞了陶瓷圈送回rsc更換花了數萬元換了個新的結果破損的陶瓷圈我還不是一樣不能拿回那我是不是也要說勞力士真是他媽的黑店?你認為呢?
zxcvb4451 wrote:你這篇文章讓我想起之前的勞力士116610lv不小心撞壞了陶瓷圈送回rsc更換花了數萬元換了個新的結果破損的陶瓷圈我還不是一樣不能拿回那我是不是也要說勞力士真是他媽的黑店?你認為呢?...(恕刪) 我如果是廠商, 我倒希望使用者能拿回去耶壞掉的東西換下來, 最好都由消費者拿回去, 廢棄物就可以不用處理了!用過的油, 壞了的電子零件, 破掉的輪胎, 撞破的玻璃, 崩牙的螺絲, ......最好都由消費者帶回去, 這樣廠商省事多了!問題是, 這樣會不會又被批說, 花了錢, 自己還要處理廢棄物呀?
靈長類 wrote:這就跟這裡某篇談油車電池的人一樣, 他說他的機車放一年都沒騎, 然後發動都沒問題一様!...(恕刪) 2014/5月跟8月入手,小米行動電源用2年半淘汰下來繼續用紫色的是朋友小米淘下來的,他用應該也有1年半了,我接手快半年了我親愛的電池,我沒有好好照顧你們,沒有1~2個月給你們充一次電,你們怎麼還不掛,你們不掛的話我怎麼娶新歡
tjptw wrote:還有檢修費,還有行政處理費,還有電池維修期間無法出租的損失費呢?這些都是成本。...(恕刪) 月租費是繳假的嗎??月租費是照算耶,那睿能維修車子期間,有沒有補償維修車主費用?檢修費,行政處理費,最後就是開個總價,人家車主就會賠了嘛,囉哩叭嗦那麼多幹嘛給了錢,壞掉的電池給不給車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