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Liu wrote:
提供一個方案給您參考
在住宿或是預定落腳的地方 向台電申請臨時用電 等到你們使用完畢之後再去退租就可以了
在不違背付費的原則之下 你們又有爽爽的大電力可以使用 畢竟220V 60A不是一個小電力
大致費用會有設計費與安裝費 這個可以找一個具有乙級執照的電匠都可以幫你解決
這不就是一種可行方案嗎? 如果有相對的建議,可以讓事情完美化~
l0919022554 wrote:
值得討論的是閣下的態...(恕刪)
對於那些認為公關部不需要提供協助/至少意見的,是覺得過去戒嚴時代那種官比民大,去公家機關就是去求他,那種時代比較好嗎?
嵐夜 wrote:
整篇回文就是公務員公家機關只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那跳針
(恕刪)
沒錯,我在說的就是這個~
KAWAINE wrote:
3. 我一開始就表明...(恕刪)
這怎麼不算大工程 <- 看來您對於配電配置並沒有足夠的了解,請參考配電相關書籍後,我們再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