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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x wrote:
採購買補助者,需切結受補助1年內禁止車輛過戶。
採電池租賃者,與廠商簽訂契約期間內禁止車輛過戶及解除契約。(也就是三年)
補助金一人一生只能請領一次,這些條件很多人都不知道就買車了
然後想賣車卻發現不能賣........就有些人開始整天在網路上想洗白.(恕刪)
1.禁止過戶條款,好像是縣市政府規定的,怕有人買完就賣,賺取兩三萬的補助,辜負政府美意。
2.買車騎上兩三年,很正常的。尤其電動車與油車差異很大,許多人驚艷不已,因此拉長了蜜月期,短期內不會換車,沒有脱手困擾。……小弟就是這感覺。
3.小弟覺得仼何新世代產品推出,總是有些毛病,現在買GGR的確需要冒險嘗試精神,如果不能包容及明白會當白老鼠,建議不急著買GGR。相信過兩年產品穩定許多再來買。
4.如果已購買GGR,建議正常使用,不要激烈狂操,任何東西狂操本來就容易縮短壽命的。換句話説,想降低故障發生,就別操太凶吧!不要因為GGR有200cc扭力,就一定要當黃牌來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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