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立法院三讀通過 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未來5年內民眾汰換符合規定的舊車,並完成出口或報廢,可享減稅優惠。新聞內容關於機車部分出廠4年、登記滿1年以上、且汽缸排氣量在150CC以下的中古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4000元。可是目前電動機車還是免貨物稅吧?所以若汰舊老機車新購電動機車就不能享有減徵貨物稅的優惠嗎?
四年前我買電動機車時,記得車商的訂價是含貨物稅的,但買的時候可以完全退稅,所以其實當時所謂的免貨物稅就是退稅優惠喔。既然如此,現在推出的汰換老舊油車換購優惠,如果你是要買電動機車,當然不可能再重複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