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大大提供的意見
事情已圓滿解決
路邊經過...進來晃晃..好像比八點檔還精采....
原來業代是樓主堂弟...不過看樣子樓主也發出存證信函了..
靜觀其變吧!!不過錢假如交給樓主的老爸..
這樣可能堂弟連同樓主老爸也會有法律責任喔..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是表弟堂弟都一樣
是使用公司的刷卡機 那公司就要負責
難道爆料哥你又想跳出來說 那台刷卡機不是Skoda的嗎?

坦白講 這樣的話 以後如果我和我朋友想買車
都不會考慮這種 付了全額拿不到車 還要自己去找業代跪的這種鬼事~~~~的品牌.

誰收款就找誰,這是不變的道理。

glaxy00 wrote:
5月12日向SKOD...(恕刪)
01真是個長知識的好地方

千奇百怪~
無奇不有阿~~~~~

aglow wrote:
借用一下版面.......(恕刪)



我也借一下版面


上不去是空間不夠 先把某些檔案搬走了 所以會無法登入

目前已經接了一顆SSD上去 晚一點會修復好


Allen Yeh
glaxy00 wrote:
5月12日向SKOD...(恕刪)


Sorry ,自爆!
除非有其他內情,不然樓主也是受害者,
難道堂弟是那個業代堂哥就要負連帶責任!?
樓主錢都匯到公司戶頭了,剩下就是公司管理的問題。

ps.前面的網友有提到業代進公司不是應該都有保證人嗎!?
公司不會叫保證人踹共,不過該交的車還是該先交給人家。

ps.連匯款到公司戶頭都不能相信,以後真的要拿現金買車了,
把錢在櫃台擺好,然後把經銷商的經理,所有業務都叫來一起拍張照,
證明錢經銷商收走了。

咖啡黑元素 wrote:
不知道你在說啥...
事實上就是業代以執行業務名義侵吞了那筆錢...
哪條法律說業代收錢等於經銷商收錢...所以經銷商要賠業代不用賠?

請先搞清楚...什麼是契約責任...什麼是侵權行為...真的打官司...哪一個比較好舉證
如果不懂...就別亂教...
你舉的第28條是法人代表對外有"侵權行為"時的法律效果
我說的是直接以契約責任當請求權基礎...兩者是不一樣的概念...
主張經銷商已經收錢...要求經銷商履行合約...是最容易舉證與效力最強
要告業務員個人的侵權行為...你是把屎往自己身上攬而已...這也是對方法務希望的結果
太猛了
佔個位子先
看後續如何

glaxy00 wrote:
5月12日向SKOD...(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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